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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導幹部下基層解決了群眾哪些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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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海燕指出,黨委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是黨中央根據反腐敗新形勢提出的重大任務,是黨章賦予各級黨委的重要職責,是堅持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必然要求和重要舉措。市委各部門負責同誌、市直各部門黨組書記要提高思想認識,認真學習中央和省市委的各項決策部署,充分認識所肩負的主體責任,特別要從過去重行政職務輕黨內職務,以及抓經濟發展和黨風廉政建設壹手硬、壹手軟等認識誤區中走出來,從思想認識上切實解決好黨風廉政建設“誰來抓、抓什麽、怎麽抓、抓不好怎麽辦”的問題。要擔負起“第壹責任人”的職責,真正把責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帶頭做黨風廉政建設的領導者、組織者、執行者,把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落到實處,尤其是要按照省委王三運書記的要求,努力做到“四抓”、切實防止“四小”、著力解決“四責”的問題。

虞海燕指出,要進壹步抓好作風建設,引導領導幹部求真務實,撲下身子踏實工作,多到基層壹線排憂解難,多幫助推動基層工作。在下基層過程中,要嚴格落實中央和省市委各項規定,做到鄉鎮街道“零接待”、不搞層層陪同、不搞迎來送往等,絕不能給基層增加負擔。要取消對基層不合理的各類調研、檢查、評比等活動,進壹步精減文件和會議,讓基層領導幹部從“文山會海”中走出來,騰出更多時間和精力幹工作、推動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