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曉松事件是怎麽回事
高曉松事件指的是高曉松醉駕案。
2011年5月9日晚,高曉松因酒後駕駛,造成四車追尾。10日下午4時15分,高曉松因涉嫌危險駕駛罪被刑事拘留。有網友將醉駕者高曉松的成名作《同桌的妳》進行了改編,新版名為“酒駕的妳”,以此來調侃酒駕入刑後第壹個被抓的名人。這就是高曉松醉駕案。
2011年5月17日下午,高曉松醉駕案在北京市東城區法院開庭審理。最終,高曉松以“危險駕駛罪”被判拘役6個月,罰款4000人民幣。在庭審過程中,高曉松態度較好,完全認罪,他還稱“酒令智昏以我為戒”。
三份證據:
高曉松律師提供三份證據,壹是同桌喝酒的吳波證明高曾叫代駕,二是同事朋友張亞東小珂說他喝酒平時都找別人找代駕,三是出示受害人的求情諒解信和賠償書,希望判處時能多參考。
同時,律師表示高曉松放棄做“無罪辯護”。“我們是有可能是對被告人做無罪辯護的,由於證據的不合法,但是昨天下午我們在會見被告人的時候,有這樣壹個機會,但是被告人勸說我說讓我放棄這樣的想法,他說壹切事實都存在,我不想回避什麽,即使是有這種可能,也不要這麽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