軌道吊操作證和軌道車的關系
吊車操作證屬於《特種作業操作證》,由質量監督局頒發。
《特種作業操作證》原先是由各地安監局頒發的,從2011年起由各地質監局頒發。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專門的安全技術培訓,經理論培訓及實際操作培訓,合格後方可上崗作業。質監局對技術培訓、考核、發證、復審工作實行統壹監管。特種作業操作證有效期為6年,每3年復審1次。在全國範圍內有效。
軌道車是鐵路設備維修、大修、基建等施工部門執行任務的主要運輸工具。軌道車分重型和輕型兩種,能由搭乘人員隨時撤出線路的,稱為輕型軌道車;不能由搭乘人員隨時撤出線路的,稱為重型軌道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