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近期出現了哪兩個擅自離開封控區案例?
6月8日上午,廣州市召開疫情防控新聞發布會,介紹疫情防控最新情況。通報了擅自離開封控區2個案例:
案例1:按照5月29日廣州市新冠防控指揮部第13號通告要求,荔灣區海龍街屬疫情防控區範圍,區內所有人員以居家為主,停止非日常生活必須的壹切活動,不得外出。5月31日,海龍街居民吉某到疫情防控執勤點,要求離開疫情防控區。
現場執勤民警耐心向其解釋,按照13號通告要求不能離開疫情防控區,請其回到住處,並多次勸阻和警告其不得沖卡。但吉某仍強行沖卡,毆打制止其沖卡的民警和輔警,造成民警和輔警受傷。目前,吉某因涉嫌襲警,被公安機關依法刑事拘留。
案例2:6月7日上午,荔灣區公安分局中南派出所民警在巡邏中發現,轄內海南村有3名男子違反居家隔離防疫要求,在海南村2隊魚塘釣魚,民警隨即將三人帶回派出所調查處理經查,梁某等3人均為該村村民,其行為違反“廣州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第15號通告中“嚴格居家,足不出戶,執行封閉管理”的規定。目前,梁某等3人已被公安機關予以治安處罰。
廣州公***文化場館及旅遊景區室外部分限流50%
6月8日,廣州市文化廣電旅遊局下發通知要求,廣州市中高風險地區及實施封閉、封控管理區域內的各類公***文化旅遊場所全部停業,密閉娛樂場所(電影院、劇院、歌舞娛樂場所(KTV)、上網服務場所等)暫停營業。旅行社帶頭不組團離穗、不出省旅遊。
通知稱,旅遊景區密閉室內部分暫停營業。公***文化場館(圖書館、博物館、文化館、美術館)及旅遊景區室外部分限流50%,實行預約、錯峰、測溫、掃(亮)碼、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
嚴控聚集性活動。暫緩新批涉外、涉港澳臺營業性演出活動(演職人員已在境內的除外),減少人員聚集。會議、培訓、活動盡量采取線上方式,盡量減少線下大型活動,確需舉辦的,要按照“誰舉辦、誰負責”原則,壓縮線下規模、控制人數,落實各項疫情防控措施。鼓勵通過雲看展、雲旅遊、雲賞劇等多種線上方式,豐富文化廣電旅遊產品供給。
以上內容參考 北京日報—拒絕配合核酸檢測,手持鐵叉攻擊民警,廣州壹男子被刑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