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山開采需要什麽手續
礦山開采需要的證件有:礦山采礦許可證、礦山安全生產許可證、礦山煤炭生產許可證、礦山開采的營業執照、礦山礦長資格證以及礦山礦長安全生產資格證。
法律依據
《國務院關於預防煤礦生產安全事故的特別規定》第五條
煤礦未依法取得采礦許可證、安全生產許可證、煤炭生產許可證、營業執照和礦長未依法取得礦長資格證、礦長安全資格證的,煤礦不得從事生產。擅自從事生產的,屬非法煤礦。負責頒發前款規定證照的部門,壹經發現煤礦無證照或者證照不全從事生產的,應當責令該煤礦立即停止生產,沒收違法所得和開采出的煤炭以及采掘設備,並處違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同時於2日內提請當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關閉,並可以向上壹級地方人民政府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