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文娜事件的“被迫”出名
“希望此事能推動新聞事業發展”
新法制報:當時是什麽原因讓妳選擇新聞這個行業?
朱文娜:因為我喜歡。我性格外向,是壹個比較直率的人。
新法制報:從事新聞行業之前,在妳的心目中,記者是壹個什麽樣的職業?
朱文娜:壹個比較自由的職業,壹個比較有意思的職業。記者可以接觸到社會的方方面面,正面的、負面的、別人看得到和看不到的,記者都可以接觸。記者這個職業可以豐富壹個人的人生閱歷。
“鐵肩擔道義,妙手著文章”是好多記者的座右銘。但現實中,落到實處的各不相同。
新法制報:妳的新聞工作方向是什麽?
朱文娜:我想成為專家型的記者。就像我們現在壹樣,做涉法報道,自己首先肯定就要懂法。
新法制報:《法人》雜誌的聲明中說,輿論監督報道遭遇誹謗立案,新聞記者遭遇警察拘傳,這不僅是新聞媒體的悲哀,更是現代法治社會的壹個恥辱。妳怎麽看?
朱文娜:有人說記者是“無冕之王”,但現在要這樣稱呼我們還很不恰當,特別不合適。這與現實有關。
批評報道、負面報道非常難做,好多地方喊出“防火、防盜、防記者”這樣的口號,許多被監督的單位和個人把記者當作社會的對立面。其實,我們的報道,不是為了個人利益,也不是為了某些人的利益,監督的目的都是為了事情的解決,為了促成和諧的社會。事情發生了,妳不接受監督,不讓報道,不把事情解決,這有可能釀成更大的悲劇。記者不是社會的對立面,我們人民的喉舌,輿論監督,不是為了增加更多的麻煩。
新法制報:經歷此事,妳有沒有什麽想對全國同行們說的?
朱文娜:大家非常關註這事,給予了我很大的支持,我非常的感謝。但此事也折射出,我們新聞行業記者的報道權、監督權在現實生活中,還會遇到很大的阻力。希望發生在我身上的事情能得到圓滿解決,今後再也不會發生在同行們的身上。
此事如果得到妥善解決,說不定會推動我們新聞事業的進步,反之,則今後的記者會更被動,尤其是搞輿論監督那就岌岌可危。
新法制報:曾想過自己會出名嗎?
朱文娜:沒想過。更沒想到以報道別人為職業的自己,最終卻因為壹個報道招來警方的非常規拘傳,成為別人報道的對象,成了全國輿論關註的焦點。這個出名來的有點“被迫”。我倒希望此事能推動新聞事業往更好地方向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