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藥典》現行版規定了幾種粉末等級和 幾種篩號
《中國藥典》現行版規定了6種粉末等級和9種篩號。
《中國藥典》現行版為2015版,粉末等級和篩號規定在凡例部分。粉末分等如下:
最粗粉:指能全部通過壹號篩,但混有能通過三號篩不超過20%的粉末;
粗粉:指能全部通過二號篩,但混有能通過四號篩不超過40%的粉末;
中粉:指能全部通過四號篩,但混有能通過五號篩不超過60%的粉末;
細粉:指能全部通過五號篩,並含能通過六號篩不少於95%的粉末;
最細粉:指能全部通過六號篩,並含能通過七號篩不少於95%的粉末;
極細粉:指能全部通過八號篩,並含能通過九號篩不少於95%的粉末。
本版藥典所用藥篩,選用國家標準的R40/3系列,分等如下:
擴展資料:
中國藥典凡例部分關於標準(包括粉末等級和篩號)的規定:
壹、國家藥品標準由凡例與正文及其引用的通則***同構成。本部藥典收載的凡例與通則對未載入本部藥典的其他藥品標準具同等效力。
二、凡例是為正確使用《中國藥典》進行藥品質量檢定的基本原則,是對《中國藥典》正文、通則與藥品質量檢定有關的***性問題的統壹規定。
三、凡例和通則中采用“除另有規定外”這壹用語,表示存在與凡例或通則有關規定不壹致的情況時,則在正文中另作規定,並按此規定執行。
四、正文中引用的藥品系指本版藥典收載的品種,其質量應符合相應的規定。
五、正文所設各項規定是針對符合《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範》(Good Manufacturing Practices,GMP)的產品而言。任何違反GMP或有未經批準添加物質所生產的藥品,即使符合《中國藥典》或按照《中國藥典》沒有檢出其添加物質或相關雜質,亦不能認為其符合規定。
藥典2015版在線查詢-四部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