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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第十二個五年規劃

基本信息  十二五計劃,也就是第十二個五年規劃,它的時間段就是:2011-2015年。“十二五”規劃的全稱是:中華人民***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十二五”規劃的起止時間2011-2015年。規劃編制工作大體包括前期調研、編制起草、論證銜接、審批發布四個階段。在制定程序上,各部委省市區在2009年下半年初步完成本領域、本地區的規劃統壹匯總到國務院,編制全國的“十二五”規劃,將在2010年下半年的中***十七屆五中全會上討論建議稿,而後提交2011年3月份的全國兩會上審議通過付諸實施。

規劃進展

綜述

2008年11月6日國家發改委召開了新聞通氣會,規劃司司長李守信介紹開展“十二五”規劃前期重大問題研究工作的有關考慮。李守信主要從三方面作了介紹。

前期研究意義

啟動“十二五”規劃編制工作在即。充分和紮實做好各項前期準備工作,搞好規劃前期重大問題研究是其中重要組成部分。對於即將進入的“十二五”時期,中國仍將處於重要戰略機遇期。機遇前所未有,挑戰也前所未有,機遇大於挑戰。因此,“十二五”規劃將是中國妥善應對國內外發展環境重大變化的五年規劃,是深入實踐科學發展觀、全面落實十七大提出的新的發展要求的五年規劃,也是承諾實現聯合國千年發展目標的五年規劃。科學制定並實施好“十二五”規劃,對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宏偉目標具有重要意義。為進壹步提高規劃編制的透明度、民主參與度,廣泛凝聚社會各界的智慧,對重大問題形成***識,增強規劃的科學性,國家發展改革委決定對“十二五”規劃前期重大問題研究進行公開選聘研究單位。 

每個五年規劃的編制工作壹般都要經過前期研究、形成基本思路、研究提出規劃框架和起草規劃草案幾個階段。前期重大問題研究是基礎,是否能夠做到充分和紮實,直接影響到基本思路的提出,影響到最後形成的規劃的科學性、有效性和權威性。

內容要求

課題研究的主要內容和基本要求:

為了做好“十二五”規劃前期研究課題公開選聘研究單位工作,發展改革委在課題內容安排上作了改進。按照黨的十七大的總體部署和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要求,在充分討論和廣泛征求專家意見的基礎上,提出了壹個包含8個領域39個題目的《“十二五”規劃前期重大問題選題指南》,供大家申請課題時參考。《指南》選取的這些題目,重點是兩個方面:壹方面是關於“十二五”規劃總體思路研究,發展目標研究等;另壹方面是關於需要推動解決的制約經濟社會中長期發展的壹些重大問題,如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統籌城鄉發展等,研究重點是尋找破解這些問題路徑、方向,提出具體可行的政策舉措。項目單位在申報課題時,可以依據自己的研究優勢,直接用《研究指南》列出題目,也可以圍繞《研究指南》確定的領域,自行確定研究題目,但是壹定要圍繞規劃編制工作需要,突出關系全局發展的問題,突出戰略發展的問題,突出宏觀性、政策性方面的問題。要能直接為提出“十二五”時期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思路、起草“十二五”規劃《綱要》服務,從國家中長期發展的戰略高度出發,把問題分析透徹,把解決思路梳理清楚,並提出針對性和實用性強的政策措施。

工作安排

公開選聘工作的有關安排:

具體安排大家可以參考國家發展改革委《“十二五”規劃前期重大問題研究公告》或登陸發展改革委門戶網站查詢。目前,發展改革委課題申請對象僅限於大專院校,科研院所,大型企業、行業協會及國際組織,以及其他經審查符合條件的機構或組織,不面向個人。請有意申請課題的單位,壹定要在規定日期前報送課題申請書,以免錯過評審。發展改革委將主要依據申請單位選題是否準確,針對性如何;課題方案思路是否清晰,可操作性如何;研究方法是否科學,是否適合選題要求;以及研究單位的資質、研究人員的素質和以往的研究成果等,來確定最終入選課題。為進壹步將課題研究與規劃編制工作結合起來,增強研究成果的針對性、實用性,發展改革委將在研究期間,組織有關專家聽取2-3次課題成果匯報,請各課題負責人能夠帶頭做好研究工作,按要求進行匯報。希望各單位能夠繼續本著為國家未來發展出謀劃策的意願出發,並撰寫出有思想、有深度、有實際可操作性的研究報告,高水平、高質量地完成研究任務。

規劃特色

綜述

“十二五”規劃的編制工作據悉已經開啟,中國國家發改委副秘書長楊偉民近日透露了“十二五”規劃的5條思路,其中,結構調整為首要目標,社會建設則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富民任務

須明確提出“富民”任務 

作為統領未來5年中國經濟和社會發展的壹個總體規劃,我認為,“十二五”規劃應明確提出“富民”的目標和任務。

中國每個五年計劃或規劃都有壹個相對明確的主題。所謂主題,也就是未來5年需要著力解決的問題。當然,問題最後能否解決或解決的程度如何,取決於諸多因素,但在編制規劃的時候,總有個相對集中的主題。具體到“十二五”規劃,之所以應將“富民”作為壹個必須解決的問題而提出來,是基於以下幾點考慮。

首先,“十二五”規劃是新中國60年後的壹次再出發。中國剛剛隆重慶祝了60歲生日,進入下壹個甲子,應該有壹個新的發展思路。

其次,“十二五”規劃是在國際金融危機後中國實行的第壹個五年規劃,而此次金融危機無論對世界還是對中國,都提出了壹些新的命題。

第三,經過30年的改革發展,目前中國人均GDP首次達到3200美元,按照國際標準,當人均GDP達到3000美元以上、開始進入工業化中後期,這壹時期的發展思路肯定與過去不同。

上述三點決定了“十二五”規劃與此前的十壹個規劃有著本質的差別。這個差別就是,過去的十壹個規劃追求“國強”,“十二五”規劃則追求“民富”。這當然不是說,建國60年來特別是改革30年來百姓的生活沒有提高,而是指相對於GDP的增長,作為整體的民眾的富裕程度沒有GDP增長快。何況,按照聯合國的貧困標準,中國至少還有壹億多人生活在貧困線下。

另外,從近幾年的情況看,中國社會的很多問題都跟貧富差距和民眾的普遍不富裕有著直接的關系。如結構調整和經濟轉型的問題、消費和內需不足的問題,乃至壹些群體性事件,都有著貧富分化的影子。貧富分化甚至直接影響到中國社會的穩定。

所以,“十二五”規劃政策的著力點應該轉到把提高居民收入、縮小貧富差距、富裕人民群眾作為全新思路和戰略,圍繞著如何“富民”問題,制定行動路線圖。而經過30年的發展,中國今天的經濟實力也已經為解決“富民”問題提供了物質基礎。

民乃國之本。對於“民富與國強”的關系,是先有民富而後才有國強,而不是相反。事實上,多少國家興衰的歷史也告訴人們,民富雖然不必然等於國強,但民不富,國家必然不強;即使表現出壹定程度的強,也只能是外強中幹。只有建立在普遍民富基礎上的強大,才是根本性的強大。 因此,中國政府需要更新觀念,在政策上,把“富民”作為壹個明確的目標和任務。這就有必要在編制“十二五”規劃時,制定壹個長期的提高福利的戰略規劃,這個戰略規劃的目的,是為建立壹個有競爭力和公平正義的福利國家打下基礎。 結構失衡根源在於政府主導經濟

“富民”雖然是壹個經濟問題,但經濟問題的解決離不開政治。事實上,改革以來貧富差距的形成和拉大本身就有政治因素在內。為什麽經濟高速增長但人民的生活水平卻得不到同步提升?癥結就在於蛋糕的分配不合理。也就是說,經濟發展成果的最大收益者不是普通群眾,而是政府及其與公權力有關聯的利益群體,以及資本利益集團和壟斷國企的經理層與員工等。而政府之所以能夠抽走國民收入的大頭,並隨心所欲地支配財富而不受監督,資本之所以能夠壓制眾多的勞動力,原因又在於政府的權力過大。 

中國傳統上本就是壹個大政府國家。無論是政府官員還是普通民眾,心中都存在壹個大政府觀念。所以,要在政府權力過大的情形下改變收入分配不合理狀況,須將之作為壹個政治問題來看待,否則,僅僅視之為壹個經濟問題,解決起來很難。

另壹方面,盡管“富民”問題在未來5年乃至更長壹段時間內非常重要,但畢竟不是事物的全部,不能代替其他問題的解決。正如本文開頭所說,在官方看來,“十二五”需要解決的首要問題是產業結構、城鄉結構和區域結構等諸種結構構成的結構難題。結構問題在中國來說不是壹個新問題,但“十二五”規劃還是把它列為必須優先解決的頭等大事,這說明,結構問題對中國經濟和社會的造成的危害不能再延續下去。

現在的情況是,雖然高層已經意識到了問題的嚴重性,但要解決起來相當困難,否則,它也不會積累到今天這個程度。中國經濟結構的失衡很大程度上是由政府的不當幹預造成的。眾所周知,中國經濟的增長方式是政府主導型的經濟增長方式,該增長方式的特點是,以追求GDP為主要目標,以擴大投資規模為主要任務,以重化工業項目和熱衷批租土地為主要途徑,以行政推動和行政幹預為主要手段。

在這樣壹種增長方式下,經濟越是高速發展,政府特別是地方政府獲利就越大。原因很簡單,政府掌握著切蛋糕的刀,他當然會把最大的壹塊留給自己。而利益壹旦累積,要改變起來就非常難。這也是調整結構和改變經濟增長方式喊了多少年卻壹直進展不大的根源。不但如此,當遇到外部的危機時,就像本次金融危機壹樣,為了保增長,還會進壹步強化結構失衡和政府對經濟增長方式的主導。

政府變革

以外部力量促進政府變革 

所以,要轉變增長方式,推進各種結構調整,關鍵在於變革政府的治理方式。政府若不放棄對經濟增長方式的主導權,不將自身對經濟運行的幹預建立在市場基礎上,要轉變發展方式只能是壹句空話。

但在政府成為市場最大獲利群體的情況下,要政府放棄自身利益,主動改革,談何容易?這個時候,就需要靠非政府的外部力量去促使政府變革。外部的力量可以通過立法等手段對行政權力進行修正性、補充性的約束和重新界定,或者以嚴格的程序防止行政權力的過度使用,或者通過加強社會對行政權力的監督,從而迫使政府做到:(壹)轉變和縮減政府的行政職能,限制行政權力;

(二)規範行政行為,控制行政權;

(三)加強社會自治,將壹部分行政權轉化為社會的權力,使公民參與到國家事務的管理和監督。以此建立起政府的公***治理結構。

應該說,在目前利益主體多元化、利益博弈成為基本現實的背景下,依靠包括經濟主體的市場力量在內的廣泛的社會組織和社會力量,促進政府變革,這種可能性是存在的,而且已越來越大。總之,要減少政府對經濟的不當幹預,須使政府形成壹個穩定和完善的權力運作機制和框架。當政府用壹種比較規範的方式來行使公權力時,經濟主體自會在市場的作用下,自然完成經濟結構的調整和增長方式的轉型,而無須政府勞神費力。就此而言,“十二五”規劃的目標和任務能否如期完成,取決於政府變革的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