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的政治體制是怎樣的?
加拿大的政治體制是議會制君主立憲制。
加拿大議會是加拿大的最高立法機關,而且是最高國家權力機關,由議會選舉產生的政府首腦組織政府,是真正的國家權力中心。
君主是象征性的國家元首,其職責多是禮儀性的。加拿大尊英王為加國家元首,總督為英女王在加代表。
擴展資料:
1、議會:由參議院和眾議院組成,參眾兩院通過的法案由總督簽署後成為法律。總督有權召集和解散議會。
參議院***105席,名額按各省人口比例和歷史慣例分配。參議員由總理提名,總督任命。眾議院***338席,眾議員由按各省人口比例劃分的聯邦選區直接選舉產生,任期4年。
2、政府
內閣制。由眾議院中占多數席位的政黨領袖出任總理並組閣。截止2019年,本屆自由黨政府於2015年11月就職,現政府內閣成員***35人。
主要有:總理賈斯廷·特魯多、外交部長克裏斯蒂婭·弗裏蘭、國防部長哈爾吉特·薩詹、財政部長威廉·莫諾、國際貿易多元化部長詹姆斯·卡爾、自然資源部長阿馬爾吉特·索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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