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交運管[2014]289號(有關出租車管理的文件)
問:我市為什麽要規範出租車市場秩序?
答:出租車是壹個城市的名片和窗口,其運營服務質量直接影響壹個城市的對外形象。目前,全市出租車行業普遍存在拒載、不打表、拼客、議價等違規行為,出租車行業整體服務質量不高,人民群眾普遍不滿意。另外,今年我市有326臺出租車特許經營到期,此批經營權投放,必須依法科學合理進行。
問:出租車行業未來的發展趨勢是什麽?規範出租車市場秩序有什麽政策依據?
答:從目前外地的成功經驗和法律政策來看,積極引導出租車企業實行公司化、規模化、集約化經營和“員工制”管理,將是整個行業發展的必然趨勢。
根據《湖南省人民政府關於進壹步加強城市公***客運管理的意見》(湘政發[2011]47號)、《湖南省交通廳關於做好出租汽車經營權審批權限下放後有關工作的通知》(湘交運管[2014]289號)等相關文件要求,要進壹步加強出租汽車管理,規範出租汽車企業經營行為。采取有效措施,積極引導出租汽車企業實行公司化、規模化、集約化經營和“員工制”管理。各地要建立健全出租汽車市場準入和退出機制,加強從業人員資格管理。進壹步規範出租汽車經營權管理,出租汽車經營權出讓工作應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堅持以服務質量、企業責任承諾、企業信譽為主要條件進行招投標。嚴禁任何單位或個人炒賣、擅自轉讓出租汽車經營權。出租汽車企業新獲得出租汽車經營權,應全額出資購置營運車輛、繳納經營權使用費;不得利用出租車經營權,以車輛掛靠、壹次性“買斷”,以及收取“風險抵押金”、“財產抵押金”、“運營收入保證金”和“高額承包”等方式向司機轉嫁投資和經營風險。
問:部分出租車從業者對出租車特許經營存在誤解,有哪些法律法規對出租車特許經營做出了規定?
答:根據《湖南省市政公用事業特許經營條例》規定,城市出租車屬於城市公***客運,可以實行特許經營。特許經營期屆滿後將移交給政府,政府應當按照條例的規定,重新進行特許經營權授予。出租車特許經營者不得擅自轉讓或者以承包經營、掛靠等方式變相轉讓特許經營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