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警察警務處處長和警司哪個大
當然是警務處長大,警務處長下面還有警務處副處長、警務處高級助理處長、警務處助理處長既是職務又是警銜 。然後才是總警司。
警務處處長(Commissioner of Police),是香港警察警銜制度中其中壹個憲委級警銜,階級位於副處長之上,為香港警務處最高級之首長級人員,由於屬於香港政府主要官員,所以必須由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報請中華人民***和國國務院任命,在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憲報中公布。
總警司(英文:Chief?Superintendent of?Police,縮寫:CSP)俗稱“壹拖二”,是香港警察職級其中壹個憲委級職級,為高級警官的級別。[1]階級位於高級警司之上,警務處助理處長之下,由警務處處長委任。
香港警察警隊架構:
處長級部:
警務處處長?Commissioner of Police(CP) (壹名)
警務處副處長 Deputy Commissioner(DCP) (兩名) ,分管「行動」及「管理」。
高級助理處長 Senior Assistant Commissioner(SACP) (四名),副處長以下再分為五個部門分別由高級助理處長指揮︰
行動處處長
刑事及保安處處長
人事及訓練處處長
監管處處長
財務、政務及策劃處處長 (由壹位與高級助理處長相等職級的文職人員擔任)
警務處助理處長 Assistant Commissioner(ACP) (十四名)五個部門之下再分為八個部及六個總區分別由壹位警務處助理處長指揮。
警司級別
總警司?Chief Superintendent of Police(CSP) - 通常是部或區指揮官
高級警司?Senior Superintendent of Police(SSP) - 通常是部或區的副指揮官
警司?Superintendent of Police(SP) - 通常是總部單位主管或分區指揮官
督察級別
總督察?Chief Inspector of Police(CIP)- 通常是總部單位副主管或分區副指揮官
高級督察 Senior Inspector of Police(SIP) - 小隊指揮官
督察 Inspector of Police(IP)- 小隊指揮官
見習督察 Probationary Inspector of Police(PI) - 小隊指揮官
員佐級別
警署警長 Station Sergeant(SSGT) - 小隊指揮官、小隊副指揮官
警長 Sergeant(SGT)- 分段指揮、車輛指揮
高級警員 Senior Constable(SPC) - 巡邏人員
警員 Constable(PC) - 巡邏人員[1]?
以上包括香港警務處警銜(香港實行職務警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