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嶺陳才強要判幾年刑
2016年4月18日,在浙江省公安廳組織指揮下,金華和臺州警方聯手打掉了以陳才強為首的犯罪團夥。這是繼該省公安機關在溫嶺市破獲以張畏、王秀方等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組織特大犯罪團夥案後的又壹典型的涉嫌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案。
該案由浙江省公安廳指定東陽市公安局管轄,目前已偵查終結。去年12月25日,29名團夥成員已被移送東陽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
記者從辦案部門了解到,該組織早在2000年就已形成,有明確的組織、領導者,骨幹成員基本固定,組織成員眾多。以陳才強、李良偉、楊建榮為組織領導者,蔡建波等10人為骨幹成員。該組織內部層次分明,實行分層管理。由陳才強、李良偉、楊建榮通過給資金、付生活費、發工資、給股份等提供財物的方式以及資助逃跑、擺平事端、幫助逃避處罰、提供醫藥費等形式對組織成員進行控制和管理。該組織采取“以商養黑”、“以黑護商”的方式開辦多家公司獲取經濟利益,並利用組織勢力和影響,通過開設賭場、放高利貸、強拿硬要、暴力討債、強立債權、強行入股、騙取出口退稅等方式非法獲利5000余萬元。該組織收益壹般用於購買作案工具、尋求非法保護等違法犯罪活動。該組織違法犯罪活動多樣性明顯。有組織實施的違法犯罪案件***110起,其中,刑事案件56起,涉及20個罪名,違法案件54起,致3人死亡、8人重傷、18人輕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