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山安監局通報近期三起煤礦事故,造成多少人員傷亡?
4月15日,國家礦山安監局網站發布《國家礦山安監局關於近期三起煤礦事故的通報》,《通報》提到,近期,山西、貴州、新疆等地接連發生3起煤礦瓦斯、水害事故,特別是2天內貴州、新疆各發生壹起瓦斯、水害事故,截至目前,***造成12人死亡、21人被困,影響惡劣、教訓慘痛。
這些生產安全事故都體現出壹些地區思想認識不到位,監管監察不精準,沒有從“兩個根本”高度,深入推進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
壹些企業法律意識淡薄,不認真執行法律法規和規程,安全例會上風險研判分析流於形式,在煤炭價格走高的刺激下,心存僥幸,急於生產建設,安全風險極大。
擴展資料:
國家礦山安監局在瓦斯治理方面對相關企業提出要求:
壹是突出煤層采掘作業前,必須采取鉆探或者物探措施查明地質構造情況,在突出煤層煤巷掘進工作面必須施工超前距不少於10米的超前鉆孔。
二是煤與瓦斯突出礦井要嚴格落實“四位壹體”區域綜合防突措施和煤層“零突出”目標管理制度,嚴禁違規以順層抽采代替穿層抽采、以局部措施代替區域措施。強化區域防突措施效果檢驗,嚴格操作程序和標準,在地質構造復雜區域要適當增加檢驗測試點。
嚴格區域驗證,根據試驗考察本礦采掘工作面判定突出危險性的各項指標臨界值。嚴格執行區域驗證操作程序、標準和次數、超前距離,嚴禁超驗證範圍進行采掘作業;連續兩次區域驗證超標,發現有噴孔、頂鉆等明顯突出預兆等情形的,必須重新采取區域防突措施。
三是建立完善突出預警機制。建立並嚴格執行突出預警分析與處置制度,按規定組織相關人員對突出煤層的采掘工作面瓦斯湧出異常、鉆孔施工過程中出現的突出預兆等進行全面分析。
界面新聞-近期接連發生3起煤礦瓦斯、水害事故,國家礦山安監局發布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