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辦級外交關系什麽意思?
代辦級外交關系的意思是指兩國還沒有正式建交,由代辦擔任駐該國的最高代表。
代辦級外交關系的原意為大使或公使不在任所時臨時負責外交事務的外交代表,後在維也納會議中被規定為等級最低的外交代表。相當於壹國外交部向另壹國外交部派出的使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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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2021年11月21日發表聲明,針對立陶宛不顧中方嚴正抗議和反復交涉,允許臺灣當局設立“駐立陶宛臺灣代表處”壹事,中方表示強烈不滿和嚴正抗議,決定將中立兩國外交關系降為代辦級。
理論上外交代表有“特命全權大使”“特命全權公使”和“代辦”,將外交關系降到代辦級是較嚴重的外交冷卻信號,再往下發展就只能是斷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