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勇:如何看待這壹次對“滴滴出行”啟動“網絡安全審查”?
7月2日,網絡安全審查辦公室發布公告,根據《中華人民***和國國家安全法》和《中華人民***和國網絡安全法》,按照《網絡安全審查辦法》,對“滴滴出行”實施網絡安全審查。審查期間“滴滴出行”停止新用戶註冊。
7月4日,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發布通報稱,“滴滴出行”APP存在嚴重違法違規收集使用個人信息問題,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依據《中華人民***和國網絡安全法》相關規定,通知應用商店下架“滴滴出行“APP,要求“滴滴出行“嚴格按照法律要求,參照國家有關標準認真整改存在的問題,切實保障廣大用戶個人信息安全。
對於這件事,這兩天壹些媒體有不同的解讀。在此,我也想談壹談個人的看法。
從《公告》和《通報》來看,盡管文字不長,但還是透露出了許多重要信息:
壹、“滴滴出行”在收集個人信息方面存在嚴重違法違規的行為。 雖然目前我們還不知道它收集了哪些不應該收集的信息,但是我們使用過滴滴的人都知道,滴滴收集的信息至少應該包括兩個部分,壹個是下載APP登錄時填寫的信息,另壹個是使用滴滴網約車時的信息。而這些信息收集中,應該存在或者沒有征得個人的同意,或者收集的信息超出了許可範圍的行為。
二、“滴滴出行”在使用個人信息時存在嚴重違法違規的行為。 對於它在使用個人信息時,究竟做了哪些違法違規的事情,目前還有待調查結果的公布,但其至少應該包括對個人信息的數據化不當分析,或者商業化不當使用。舉壹個小例子,比如本人在經常使用滴滴專車時,總感覺有被“殺熟”的嫌疑。平常經常走的5公裏多30元左右的路程,9:00後有時會漲到47元左右。但究竟這種情況是“殺熟”,還是因為時段漲價,還有待調查結果公布後判斷。
總而言之,“滴滴出行”這次被調查主要原因是不合規、不合法,而有些媒體對此做了更多的揣測,更有人說這壹次是專門針對滴滴出行”而來,這都遠離了事情的本質。(7月5日,網絡安全審查辦公室又啟動了對“運滿滿”、“貨車幫”、“BOSS直聘”的網絡安全審查)
不過, 這件事向正在向“新四化“轉型的 汽車 企業提了個醒。 目前,隨著智能電動 汽車 的快速發展,許多 汽車 企業也讓用戶下載APP,24小時監控 汽車 運行狀態,同時還收集用戶在車內的各種信息,從而形成自己掌控的大數據,並逐步將大數據打造成自己的核心競爭力。在這壹過程中,用戶的個人信息哪些是能收集的,哪些是不能收集的?收集後的信息,哪些是能使用的,哪些是不能使用的?哪些信息是可以商業化使用的,哪些是不能被商業化使用的?這些都是非常重要的問題,需要進行甄別。
希望 汽車 企業能根據國家法律法規的有關要求,並結合這次“滴滴出行”等企業在收集使用個人信息中違法違規的案例,對自己的行為進行檢查。對“滴滴出行”等公司的審查,我認為並不會限制 汽車 智能化的發展。我相信,在排除這些風險後,在保障用戶個人信息安全的前提下,反而會獲得更好的發展。只有真正排除風險,合法合規, 汽車 企業轉型發展之路才能走得更穩、更快、更好、更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