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殺人搶劫盜竊犯”李誌軍落網記,後來怎樣了?
李誌軍,吉林市殺人搶劫盜竊團夥主犯。2000年4月至2002年8月,聯合同夥長春市、吉林市、九臺市等地盜搶作案50起,造成11人死亡,涉及金額600余萬元。
2002年9月25日,吉林市中級人民法院壹審判處李誌軍等6人死刑,其余涉案人員也都得到相應的懲罰。
李誌軍,1969年出生,家住吉林市豐滿區旺起鎮。2000年4月,李誌軍在吉林市東市場附近遇見老鄉崔海波,崔提出讓李去弄車,自己能找人賣出去。
2000年4月17日2時許,李誌軍用壹把30厘米長的殺豬刀,在長春凈月潭旅遊經濟開發區黎明村長青小學附近,向壹名出租車司機連捅9刀,並將出租車搶走。
2000年4月20日,崔、李二人坐車到長春。李誌軍在長春市東大橋附近搭乘壹輛紅色捷達出租車,來到崔海波埋伏的苞米地。
兩人把司機雙手捆上,將其活活勒死,將屍體裝進後備箱,然後拉回吉豐東線附近江邊,將司機屍體扔到江裏。
隨後,崔把車交給家住吉林市豐滿區江南鄉建華村的王文誌,王在黑龍江省雞西市變賣。
2000年5月初,李誌軍在長春壹個朋友家認識了樺甸市常山鎮的曲連峰。5月3日,二人購買了催眠藥、剔骨刀、註射器和繩子,來到長春,對壹名出租車司機註射了催眠藥。隨後,開車回到吉林市,把司機扔進北山附近的落馬湖。
同年5月28日21時許,李誌軍又和曲連峰在長春東大橋附近打車。在興隆山鎮附近,二人給司機註射藥物後,又捅了他壹刀,隨後將司機放到後備箱,在吉豐東線江堤上,把司機扔到江裏。
李誌軍等人在2000年5月至2000年10月,用麻醉的方法,***搶劫出租車11次,造成9人死亡。
2001年12月9日,李誌軍、王文誌、崔海波、王宏偉4人在吉林市盜竊壹輛捷達,開車來到深圳,4人購買了迷彩服、手銬和警燈。
12月19日22時許,4人冒充公安人員,駕車來到深圳市寶安區新安鎮84區,把後面駛來的壹輛別克汽車別住,幾人給司機戴上手銬,從司機身上找到900元現金和壹部手機後,用繩子將司機勒死,並拖到海灘。
王文誌、敖占柱、佟振榮等9人負責銷贓。在李誌軍等人搶劫、盜竊車輛後,這些人把車開到黑龍江省雞西市和大慶市、內蒙古通遼市等地銷贓。其中,王文誌和敖占柱銷贓總額均超過80萬元。
從2000年4月至2002年8月,李誌軍、曲連峰、王文誌、崔海波、艾利軍、王宏偉等21人在長春市、九臺市、吉林市等地搶劫14起、盜竊36起,搶劫過程中***致11人死亡,盜竊33輛汽車,價值達600余萬元。
2002年8月31日,吉林市公安局刑警支隊抓捕了盜竊汽車的王文誌、郝蓬、李誌軍、崔海波等人,銷贓的趙越和李俠等人也很快落網。
2002年9月25日,21名涉案人員全部被抓捕歸案,這個集殺人、盜、搶、銷壹條龍的跨地區特大麻醉殺人搶車犯罪團夥被壹舉摧毀。
2002年9月25日,吉林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壹審判決,“司機殺手”李誌軍等6人被判處死刑,其余涉案人員也都得到相應的懲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