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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治通鑒》十五卷翻譯

翻譯如下:

漢紀七 太宗孝文皇帝下前十壹年(壬申、前169)

漢紀七 漢文帝前十壹年(壬申,公元前169年)

[1]冬,十壹月,上行幸代;春,正月,自代還。

[1]冬季,十壹月,文帝巡行代國;春季,正月,文帝自代國返回長安。

[2]夏,六月,梁懷王揖薨,無子。賈誼復上疏曰:“陛下即不定制,如今之勢,不過壹傳、再傳,諸侯猶且人恣而不制,豪植而大強,漢法不得行矣。陛下所以為藩捍及皇太子之所恃者,唯淮陽、代二國耳。代,北邊匈奴,與強敵為鄰,能自完則足矣;而淮陽之比大諸侯,廑如黑子之著面,適足以餌大國,而不足以有所禁禦。方今制在陛下;制國而令子適足以為餌,豈可謂工哉!臣之愚計,願舉淮南地以益淮陽,而為梁王立後,割淮陽北邊二、三列城與東郡以益梁。不可者,可徙代王而都睢陽。梁起於新而北著之河,淮陽包陳而南之江,則大諸侯之有異心者破膽而不敢謀。梁足以捍齊、趙,淮陽足以禁吳、楚,陛下高枕,終無山東之憂矣,此二世之利也。當今恬然,適遇諸侯之皆少;數歲之後,陛下且見之矣。夫秦日夜苦心勞力以除六國之禍;今陛下力制天下,頤指如意,高拱以成六國之禍,難以言智。敬身無事,畜亂,宿禍,孰視而不定;萬年之後,傳之老母、弱子,將使不寧,不可謂仁。”帝於是從誼計,徙淮陽王武為梁王,北界泰山,西至高陽,得大縣四十余城。後歲余,賈誼亦死,死時年三十三矣。

[2]夏季,六月,梁懷王劉揖去世,他沒有兒子。賈誼再次上疏說:“陛下如果不確立制度,從如今的趨勢來看,封國不過傳了壹代或者兩代,諸侯尚且自行其事不受朝廷節制,再擴張強大,朝廷的法度就沒有辦法實行了。陛下當做屏障和皇太子所能仗恃的,只有淮陽國、代國兩個封國罷了。代國,北部與匈奴相接,與強敵為鄰,能自我保全就足夠了;淮陽國與那些強大的諸侯國相比,僅僅像壹個黑痣附著在臉上壹樣,它恰恰只能誘發大國吞並的欲望,而無力對大國有所牽制。現在權在陛下手中;封立王國卻使自已兒子的封國小得只能做被人吞並的誘餌,怎能說設計得好呢!我有個愚笨的計謀,請皇帝把原屬淮南國的封地,全劃歸淮陽國,使淮陽國增大,並且為梁王立繼承人,把淮陽北邊的兩三個城和東郡劃歸梁國,以擴大梁國的封地。如果不妥,可以把代王改封為梁王,而以睢陽為都城。梁國封地起於新而北面直達黃河,淮陽國的封地囊括了原來陳國的全境並且南部直達長江,那麽其他大諸侯國有二心的,也膽戰心驚不敢圖謀反叛朝廷了。梁國足以阻止齊國和趙國,淮陽國足以禁制吳國和楚國,陛下可以墊高枕頭安睡,再沒有對崤山以東的憂慮了。這可使兩代君主安享太平。現在安然無事,是因為恰巧諸侯王都還年幼,幾年之後,陛下就會看見諸侯王帶來的危機了。秦始皇日日夜夜苦心勞力以鏟除六國之禍;而現在陛下牢牢地控制著天下,壹舉壹動都能如意,卻高拱兩手安坐,造成新的六國之禍,就難說您有智謀。即便是終您壹生太平無事,但卻留下了禍亂的根源,對這些危機早就看到了卻不去解決,待您百年之後,把危機留給了年邁的老母,幼稚的弱子,使 他們不得安寧,不能說您是仁者。”文帝於是采納了賈誼的計策,把淮陽王劉武改封為梁王,梁國封地北以泰山為界,西至高陽,***有大縣四十多個。又過了壹年多,賈誼死去了,死時年僅三十三歲。

[3]徙城陽王喜為淮南王。

[3]文帝改封城陽王劉喜為淮南王。

[4]匈奴寇狄道。

[4]匈奴侵犯狄道。

時匈奴數為邊患,太子家令潁川晁錯上言兵事曰:“《兵法》曰:‘有必勝之將,無必勝之民。’繇此觀之,安邊境,立功名,在於良將,不可不擇也。”

當時,匈奴經常挑起邊境戰爭,太子家令潁川人晁錯向文帝上書,談論戰爭問題說:“《兵法》說:‘有戰無不勝的將軍,沒有戰無不勝的民眾。’由此看來,安定邊境,建立功名,關鍵在於良將,不可不慎重地選擇良將。

臣又聞:用兵臨戰合刃之急者三:壹曰得地形,二曰卒服習,三曰器用利。兵法,步兵、車騎、弓弩、長戟、矛鋌、劍之地,各有所宜;不得其宜者,或十不當壹。士不選煉,卒不服習,起居不精,動靜不集,趨利弗及,避難不畢,前擊後解,與金鼓之指相失,此不習勒卒之過也,百不當十。兵不完利崐,與空手同;甲不堅密,與袒裼同;弩不可以及遠,與短兵同;射不能中,與無矢同;中不能入,與無鏃同;此將不省兵之禍也,五不當壹。故《兵法》曰:‘器械不利,以其卒予敵也;卒不可用,以其將予敵也;將不知兵,以其主予敵也;君不擇將,以其國予敵也。’四者,兵之至要也。

“臣又聽說:在戰場上與敵人交鋒,有三件最重要的事情:壹是占據有利地形,二是士兵訓練有素,三是武器精良。按照《兵法》所說,步兵、車騎兵、弓弩、長戟、矛鋌、劍盾等不同的兵種和武器,分別適用於不同的地形,各有所長;如果戰場地形不利於發揮軍隊和武器的長處,就可能出現十個士兵不如壹個士兵的情況。士兵不經過挑選,軍隊缺乏訓練、起居管理混亂,動靜不壹致,勝利進攻時跟不上,退避危難時不能壹致行動,前軍已經刀兵相接,後軍卻仍松松垮垮,士兵不能隨著鳴金擊鼓進退,這是不訓練軍隊的錯誤,這樣的軍隊,壹百個人不抵十個用。士兵手中的兵器不齊備不鋒利,與徒手作戰壹樣;將士身上的盔甲不堅固,與脫衣露體壹樣;弩箭射不到遠處,與短兵器壹樣;射不中目標,與沒有箭壹樣;箭雖然射中目標卻射不進敵人身體,就與沒有箭頭壹樣。這是將領不檢查武器導致的禍患,這樣的軍隊,五個人不抵壹個用。所以《兵法》說:‘器械不鋒利,是把士卒奉送給敵人;士卒不聽號令,是把統兵將領奉送給敵人;將領不懂兵法,是把他的君主奉送給敵人;君主不精心選擇將領,是把國家奉送給敵人。’這四點,是用兵最重要的關鍵。

因為比較多,所以還待樓主追問,以便詳細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