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麽是紅色通緝令,對哪壹種罪犯才會發出紅色通緝令?
紅色通報是最著名的國際通報,俗稱“紅色通緝令”,由經辦國國際刑警中心局局長和國際刑警組織總秘書處秘書長***同簽發。
對所通緝的人員實施拘捕並進行引渡的通報。它是應特定國家中心局的申請,針對需要逮捕並引渡的在逃犯作出的壹種通報。壹般對外逃人員發出紅色通緝令。
具體又分為要求對逃犯進行起訴的紅色通報和要求逃犯服刑的紅色通報。逮捕證或者判決書是申請國在申請紅色通報時須提交的必備文件。
擴展資料:
有效期限:
紅色通緝令的有效期是5年。期滿之後沒有抓到犯罪嫌疑人,可以再續5年,直到抓住為止。只要犯罪嫌疑人在逃,紅色通緝令就會壹直發揮作用。這樣,通緝同壹犯罪嫌疑人的紅色通緝令可能要重復發放好幾次。
實際案例:
1、2008年3月初,壹名涉嫌向基地組織和塔利班提供武裝的嫌犯在逃。在美國政府通過國際刑警組織向其186個成員國發布紅色通緝令的當天,這個名叫維克托·布特的嫌犯即在曼谷壹家賓館中被泰國警方逮捕。
2、在阿根廷抓捕激進組織“愛爾蘭***和軍”的重要成員本尼迪克·格林,後者曾在美國和愛爾蘭作案,犯下了重大的兇殺案件;還有從美國監獄逃脫的大毒梟厄爾多甘·庫拉,為了抓住此人,國際刑警組織先後向3個國家發出“紅色通緝令”,最終在土耳其將其逮捕歸案。
百度百科-紅色通緝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