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股票行情交易網 - 裝修設計 - 吳京起訴戰狼公司侵權判決公開,獲賠34萬,法院的判決合理嗎?

吳京起訴戰狼公司侵權判決公開,獲賠34萬,法院的判決合理嗎?

又壹起明星侵權案在法院受審,這次是硬漢吳京遇到了糟心事,戰狼公司未經吳京同意就使用其肖像達到謀利的目的,這種行為是違法的,法院判決戰狼公司賠償吳京三十多萬元。法院的做法非常正確,當有人的名譽遭到損失,無論是名人還是普通大眾都應該受到法律的保護。

這次吳京被侵權的事件並非先例,也不會是最後壹例,明星的肖像權壹直被不法商家利用,作為營銷的壹種手段。也越來越多的明星更加重視自己的權力,拿起法律的武器保護自己的權利。

壹、 吳京被公司擅自使用肖像,造成不好的影響

眾所周知,吳京憑著《戰狼》這部電影成為人盡皆知的巨星,而吳京也被人們稱為?戰狼?。但某些居心不良的公司,打著?戰狼?的名號招搖撞騙。

戰狼公司在沒有經過吳京的許可,就將吳京本人的肖像印在了產品的包裝上面,同時還進行標註,是上面印有電影《殺破狼》主演吳京等等字樣。並且還在短視頻平臺發布相關的廣告。

二、法院保護了吳京的相應權力,不良廠商自食惡果

當吳京發現戰狼公司這壹番行為之後,於是向法院提起了上訴,控訴戰狼公司侵害了吳京的肖像權。吳京要求對方公司停止生產和銷售和宣傳,並回收銷毀相關的產品包裝;並且要求對方賠禮道歉;賠償自己的經濟、精神等損失壹百多萬元。

但戰狼公司卻狡辯,吳京不享有劇照的權利;並且使用的是劇照,並不會讓客戶認為吳京是產品的代言人。法院認為就算是劇照也是吳京的本人照片,戰狼公司的行為對吳京的姓名和肖像造成立侵害。於是判定獲賠34.2萬元。

對此戰狼公司不服,提起了上訴,法院二審維持原判,吳京勝訴,大快人心。

三、明星侵權風波何時了

許多明星都遇到過吳京的這種事情,像是劉詩詩、範冰冰、楊洋等人的肖像都被壹些廠商作為謀利的手段,進行獲利。也都通過法律的手段使自己的權利受到了保護。

盡管這樣,此類的事件依然存在,屢禁不止。因為明星具有非常大的商業價值,就像戰狼公司所說的,只是采用了劇照,而不是本人的照片,想以此來逃脫法律的責任。但是任何未經過他人同意就利用別人的肖像,哪怕是劇照來盈利的手段是侵犯,都是誤導消費者。

法院這次的審判非常給力,如果再加大懲罰的力度就更好了。因為這種侵權的行為層出不窮,許多不法的商家為了眼前的利益,不惜知法犯法,未經許可就使用他人的頭像來起到獲利的行為是可恥的。每人藝人不要覺得麻煩,或不好意思,都要像吳京壹樣拿起法律的武器來捍衛自己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