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超日債的防範措施
自上世紀80年代起步以來,我國信用債市場始終未出現實質違約,這種“零違約”不僅不符合市場發展的壹般規律,也不利於債券市場的進壹步發展。隨著信用債市場的不斷發展,參與主體多樣化程度不斷提高,債券違約難以避免,因此,建立市場風險管理體系,防範未來可能出現的債券違約,對信用債市場進壹步發展至關重要。
客觀來說,我國信用債市場“零違約”有著深刻的歷史與環境原因。2004年以前,我國債券市場發行主體主要為中央政府、央行和政策性銀行,而企業債券基本上也由銀行提供擔保,且數量很少。截至2004年底,企業債券存量僅為1163.5億元,占債券存量總額的1.92%。在這種情況下,債券市場違約風險小。2005年短期融資券推出以後,我國信用債市場發展進入新階段。但由於兩方面原因,信用債市場依然保持了“零違約”,壹是信用債市場尚處於發展初期階段,市場各方態度謹慎。投資人風險偏好低,高資質企業易被市場接受,這使得信用債發行主體以高信用等級企業為主,信用風險較小。二是信用債市場高速發展階段正值我國處於經濟快速發展時期,企業經營狀況較好。
然而,隨著市場發展,債券發行主體結構與經濟環境都發生了很大變化。壹方面,債券發行主體多樣化,信用資質整體下移。2011年和2012年,公司信用類債券發行主體信用等級在AA+及以上的企業占比不斷減少,低信用等級的企業增加導致債券市場整體風險加大。另壹方面,我國經濟發展出現了下行趨勢,GDP增速持續下滑,企業經營狀況有所惡化,同時央行持續實施穩健貨幣政策,導致市場流動性有所收緊。此時,建立市場化風險管理體系對債券市場未來健康、持續發展尤為重要。我們認為可以考慮從以下三個方面著手,加強風險管理體系建設。
首先,加強投資人教育,完善投資人結構。加強信用風險意識教育,使投資人形成信用風險自擔意識,改變風險由政府兜底的錯誤觀念。另外,建立合格投資人制度,形成壹批具有風險識別能力、判斷能力和承受能力的機構投資者。
其次,構建市場化風險防範處理機制。包括三方面內容:壹是堅持進壹步完善市場化的註冊制債券發行管理機制。減少債券發行過程中的行政幹預,提高信息披露的時效性和完整性,完善信用風險定價、信用評級、信用增進等機制,為債券市場參與者提供足夠的信息以判斷風險。二是加強債券後續督導工作。加強債券發行後續管理工作,確保債券資金用途合規,並及時對企業經營狀況變化信息進行及時披露,為債券市場參與者提供市場風險變化信息。三是建立風險應對機制。當風險發生後,通過加大保護投資者利益的力度,有效的降低違約造成的不利影響。這有賴建立投資保護機制,要求有合理、合規、合法的處分制度,對市場違規成員給予必要的懲罰,約束其行為規範。在銀行間債券市場上《應急管理指引》、《持有人會議規程》、《自律處分規則》等事後處理制度的制定和發布,為信用風險事件發生後如何有效保護投資人利益提供依據,但信用債市場違規應對機制仍然在探索階段,有待繼續完善。
第三,加快信用風險管理制度創新。除了嚴格的“事前、事中、事後”風險管理制度外,信用債市場還需要加強信用風險管理手段以分散不確定的市場風險。壹方面推動擔保、信用增進行業發展。另壹方面發展信用風險緩釋工具,形成釋放資本與減少風險權重的效果,為信用債市場參與者提供對沖和管理風險的措施,分散信用債市場風險。
古語有雲:“天道有常,不為堯存,不為桀亡”,而債券市場發展也有其內在規律性。信用債市場違約是正常現象,可以為評級、定價、違約率和違約損失率測算提供重要基礎信息,對債券市場未來發展是有利的。因此,建立完善的市場化風險管理體系,以客觀、理性的態度面對未來極有可能出現的違約事件才是未來債券市場持續健康發展的關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