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稅金是幾個點
個人出租房屋,應攜帶房屋所有權證、國有土地使用證和租賃合同等有關資料,主動到房屋所在地地方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並按照規定繳納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印花稅、個人所得稅。
1)房產稅:按《房產稅暫行條例》規定,擁有房屋產權的個人出租房屋,應按租金收入的12%在出租房產之次月起繳納房產稅。對私有房產主將房屋出租給個人居住,凡經房管部門備案並執行房管部門規定的租金標準的,可暫免繳納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
2)印花稅:個人出租自有房屋,凡用於生產經營口的,應於簽訂合同時按雙方訂立的書面租賃合同所確定租賃金額的千分之壹貼花,稅額不足1元的,按1元貼花。
3)城鎮土地使用稅:擁有房屋產權的個人,出租的房屋位於城鎮土地使用稅開征範圍內,應按房屋土地(含出租的院落占地)面積,計算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根據國稅發〔2003〕89號文件的規定,依土地的等級及適用的土地等級稅額,出租、出借房產,自交付出租、出借房產之次月起計征城鎮土地使用稅。
4)營業稅:個人出租房屋應按租金收入的5%繳納營業稅,個人出租房屋月收入在800以下的免征營業稅。
5)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個人在繳納營業稅的同時,按適用比率繳納。前面已提到,教育費附加為3%,應以繳納的營業稅額為計稅依據,城建稅按納稅人所在地區的不同分為7%、5%、1%。
6)個人所得稅:個人出租房屋,月收入在4000以上的,月租金收入在4000元以下的,應按月租金收入扣除800元費用後的應稅所得額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應按月租金收入扣除20%以後的應納稅所得額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計稅稅率均為20%。
房屋租賃稅費由誰承擔?房屋租賃稅費由出租人承擔。房屋租賃稅費以租金為基礎,按照壹定的標準組織向出租人征收房產稅、個人所得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1、房產稅,應按租金收入的12%在出租房產之次月起繳納房產稅。2、印花稅,凡用於生產經營口的,應於簽訂合同時按雙方訂立的書面租賃合同所確定租賃金額的千分之壹貼花,稅額不足1元的,按1元貼花。3、城鎮土地使用稅,擁有房屋產權的個人,出租的房屋位於城鎮土地使用稅開征範圍內,應按房屋土地(含出租的院落占地)面積,計算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等等。
法律依據:
《房產稅暫行條例》第三條
房產稅依照房產原值壹次減除10%至30%後的余值計算繳納。具體減除幅度,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沒有房產原值作為依據的,由房產所在地稅務機關參考同類房產核定。房產出租的,以房產租金收入為房產稅的計稅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