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憲君所指的領導是誰
據介紹是淮北市主管政法的市領導。
孟憲君:安徽省淮北市相山區人民檢察院退休檢察官,因2013年向最高人民檢察院舉報自己“辦錯案”而聞名。
內容:2005年5月19日,淮北市市容局環衛處職工高尚因涉嫌挪用資金罪被刑事拘留,同年6月1日被逮捕。該案經淮北市相山區檢察院提起公訴,孟憲君作為當時的公訴人,在了解案情後,認為案件當事人高尚不存在違法行為,涉及的僅是簡單的民事糾紛,不符合起訴條件。但因為該市某領導“無罪也要起訴” 的要求,案件被起訴到淮北市相山區法院,2006年9月,壹審法院就高尚挪用資金、職務侵占壹案作出判決,宣告高尚無罪。但壹審宣判後,因為“有關領導”的繼續幹預,他被迫執行檢察院的抗訴決定。2006年12月11日,淮北市中級法院以“挪用資金罪”終審判處高尚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五年,並繼續追繳高尚的犯罪所得71萬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