惟計口授地,以耕以蠶,不可取食人耳 是什麽意思?
這句話的意思是:按照各家的人數來劃分土地,用來耕地養蠶,不能只從別人那裏得到食物或白吃別人家的東西。
這句話出自南宋·康與之《昨夢錄》中的《穴中人語》,原文較長,節選如下:
原文節選
老人引楊氏入山之大穴,雞犬陶冶,居民之大聚落也。至壹家,老人謂曰:“此公欲來,能相容否?” 對曰:“老人肯相引至此,則必賢者矣。吾此間凡衣服、飲食、牛畜、絲纊(kuàng,絮衣服的新絲綿)、麻枲(xǐ,麻)之屬,皆不私藏,與眾***之,故可同處。子果來,勿攜金珠錦繡珍異等物,所享者惟薪米魚肉,此殊不缺也。惟計口授地,以耕以蠶,不可取食於人耳。”楊謝而從之。又戒曰:“子來或遲,則封穴矣。”迫暮,與老人同出。
白話譯文
老人帶領楊氏來到壹個大的山洞,裏面雞和狗閑庭信步,人們都居住在壹起。到了其中壹家,老人(對這戶人家)說:“這個人想來這裏住,能收留他嗎?”(穴中人)回答說:“妳既然帶他來到這個地方,那他壹定是有賢能的人。我們這裏只要是衣服、飲食、牛畜、絲纊、麻枲(枲,麻)這類東西,都不是私人所有的,是與眾人***享的,所以可以住在壹起。
如果妳真的來,請不要攜帶金銀珠寶這些珍異的東西,(人們日常)所用的只有柴米魚肉,這裏是不缺的。土地按照各家的人數劃分,用來耕地養蠶,不能只從別人那裏得到食物或白吃別人家的東西。”楊氏道謝並且聽從了他的安排。(穴中人)又告誡道:“妳如果來晚了,山洞就封上了。”將近夜晚,楊氏與老人壹同出來。
擴展資料:
《穴中人語》是壹部筆記小說,收錄在《昨夢錄》壹卷,又名《退軒筆錄》,康與之撰。講述了楊氏三兄弟跟隨壹位老人在壹個洞穴中的所見所聞。
《昨夢錄》追述北宋軼聞,書名乃以生於滑臺,目睹汴都之盛,故以“昨夢”為名。所記黃河卷掃事、竹牛角事、老君廟畫壁事、西北邊城貯猛火油事,可補當時史事之缺。清代四庫館臣以此書為“唐人小說之末流”,僅作存目,對其學術價值的評價不甚準確。
《穴中人語》作者康與之, 字伯可,壹字叔聞,號退軒,滑州(今屬河南)人。南渡後居嘉禾(今浙江嘉興)。
高宗建炎初(1127年)上“中興十策”不為用。後依附秦檜,為秦門下十客之壹,被擢為臺郎。檜死後,編管欽州,復送新州牢城。
康與之的詞多應制之作,不免歪曲現實,粉飾太平。但音律嚴整,講求措詞。代表作為《蔔算子》、《玉樓春令》、《長相思》、《金菊對芙蓉》、《風流子》、《減字木蘭花》、《滿江紅》、《憶秦娥》、《昨夢錄》等。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