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光裕家族
原因:
國美是壹家在中國經營,在香港上市的公眾公司。黃光裕家族是這家上市公司的第壹大股東。以陳曉為首的管理層,其工作的宗旨是要對包括第壹大股東黃光裕家族在內的所有股東負責。爭執的根源在於,第壹大股東對於管理層不信任,而管理層對於大股東的意見不認可,並以對所有股東負責的名義反對第壹大股東。
由此可以看出,這種爭執盡管涉及爭執雙方的利益,但歸根結底關系到的是全體股東的利益。爭執雙方需要較量的,是遊說更多的股東站在自己的壹邊,獲得法律規定的“票數”以否定另壹方。這是壹場責權對等的爭奪,也僅僅是壹場利益之爭,不必賦予更多的意義。
過程:
略
結果:
國美控制權之爭,以陳曉留任董事局主席而暫時落下了帷幕。國美電器集團董事局主席陳曉勝出。由黃光裕壹方提出的5項決議案,除“即時撤銷壹般授權”這條獲股東投票通過外,其余4項均被否決,現任董事局主席陳曉留任;而由陳曉壹方提出的重選3名貝恩資本代表擔任國美非執行董事的決議案悉數獲得通過。
有關人士分析,這是多方妥協的結果,黃光裕敗而沒敗,暫時保住了股權不被稀釋;陳曉勝而沒勝,未必擁有對國美的實際控制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