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匯編和法典編纂有什麽區別
1、目標不壹樣:法律匯編是按壹定的標準進行排列並匯編成冊;法典編纂是制定法律的活動。
2、執行的機關不壹樣:法律匯編的種類很多,有官方的和非官方的。官方的法律匯編主要是由各級法的創制機關匯編的法律;非官方的法律匯編通常是由有關國家機關、大學、研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根據工作、學習或教學科研的需要而匯編的。
3、內容不同:
法律編纂可以改變原來的規範的內容,即可以刪除已經過時或不正確的內容,消除其中矛盾重疊的部分,還可以增加新的內容。它要根據某些***同的原則形成有內在聯系的、和諧的統壹體,因此,它是國家的立法活動之壹,只能由國家的立法機關進行,其他任何機關、團體和個人均無權進行。
進行法律編纂要考慮到整個國家的法律體系,應當盡可能把某壹部門的法律規範編入同壹法典中去。法律編纂要求較高的立法技術。
法律匯編的目的是便於人們查閱各種法律法規,以利於法的遵守和適用。官方編制的某些權威性法規匯編,還有助於人們確定現行法的範圍。
法律匯編有按發布的年代順序進行的,有按調整的社會關系進行的,也有按發布的機關進行的。既有官方的匯編,也有民間的匯編。
百度百科-中華人民***和國法律匯編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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