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麽是白水泥
1.定義
凡以適當成分的生料燒至部分熔融,所得以矽酸鈣為主要成分,鐵質含量少的熟料加入適量的石膏,磨細制成的白色水硬性膠凝材料,稱為白色矽酸鹽水泥(簡稱白水泥)。
磨制水泥時,允許加入不超過水泥重量5%的石灰石。
註:允許加入不損害水泥性能的助磨劑磨制水泥,加入量不超過水泥重量1%。摻入期他外加物,必須經過試驗,並呈報建築材料工業部批準。
2.分級
(1)標號:分325、425二個標號。
(2)白度:分壹級、二級、三級、四級四個等級。
3.用途
主要用於建築裝飾,可配成彩色灰漿或制造各種彩色和白色混凝土如水磨石、斬假石等。
二、技術要求
4.氧化鎂
熟料氧化鎂的含量不得超過4.5%。
5.三氧化硫
水泥中三氧化硫的含量不得超過3.5%。
6.細度
0.080毫米方孔篩篩余不得超過10%。
7.凝結時間
初凝不得早於45分鐘,終凝不得遲於12小時。
8.安定性
用沸煮法檢驗,必須合格。
9.強度
各標號相應的令期強度均不得低於表1數值:
表1
水泥標號
抗壓強度,公斤/厘米2
抗壓強度,公斤/厘米2
3天
7天
28天
3天
7天
28天
325
120
190
325
25
37
55
425
160
250
425
34
46
64
10.白度
各等級白度均不得低於表2數值:
表2
等級
壹級
二級
三級
四級
自度,%
84
80
85
70
三、試驗方法
11.氧化鎂和三氧化硫
按GB 176-76《水泥化學分析方法》進行。
12.細度
按GB 1345-77《水泥細度檢驗方法(篩析法)》進行。
13.凝結時間和安定性
按GB 1346-77《水泥標準稠度用水量、凝結時間、安定性檢驗方法》進行。
14.強度
按GB 177-77《水泥膠砂強度檢驗方法》進行。水灰比白水泥固定為0.44。
15.白度
按GB 2016-80《白色矽酸鹽水泥白度試驗方法》進行。
四、驗收規則
16.編號及取樣
水泥出廠前按同標號、同白度編號和取樣。每壹編號為壹取樣單位。
編號按水泥年產量規定:
5萬噸以上,不超過200噸為壹編號;
1~5萬噸,不超過100噸為壹編號;
1萬噸以下,不超過50噸或不超過三天產量為壹編號。
取樣應有代表性。可連續取,亦可從20個以上不同部位取等量樣品,總數至少10公斤。
17.試驗及留樣
每壹編號取得的白水泥樣應充分混勻。分為兩等份,壹份由水泥廠按本標準第三章規定的方法進行試驗;壹份密封保管三個月,以備有疑問時提交國家指定的檢驗機關進行復驗或仲裁。
18.出廠水泥
出廠白水泥應保證出廠標號和白度。其余品質不符合本標準第二章各項指標的不得出廠。
19.試驗報告
水泥廠應在水泥發出日起11天內,寄發水泥品質試驗報告。試驗報告中應包括除28天強度以外的本標準第二章所列的各項試驗結果。28天強度數值,應在水泥發出日起32天內補報。
試驗報告還應填報是否摻加石灰石及摻加量,並應附有該白水泥的品質指標。
五、包裝與標誌
20.包裝
紙袋包裝每袋凈重50±1公斤。
註:包裝紙袋應符合JG 59-63《水泥包裝用紙袋》標準。
21.標誌
紙袋上須清楚標明:工廠名稱、水泥名稱、標號、白度等級、包裝年、月、日和編號。
六、運輸與保管
22.運輸與保管
水泥在運輸與保管時不得受潮和混入雜物,不同標號和白度的水泥應分別貯運,不得混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