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禁新增鋼鐵產能是什麽意思
堅決遏制鋼鐵冶煉項目盲目建設,嚴格落實產能置換、項目備案、環評、排汙許可、能評等法律法規、政策規定,不得以機械加工、鑄造、鐵合金等名義新增鋼鐵產能。
嚴格執行環保、能耗、質量、安全、技術等法律法規,利用綜合標準依法依規推動落後產能應去盡去,嚴防“地條鋼”死灰復燃和已化解過剩產能復產。
研究落實以碳排放、汙染物排放、能耗總量、產能利用率等為依據的差別化調控政策。健全防範產能過剩長效機制,加大違法違規行為查處力度。
嚴格執行環保、能耗、質量、安全、技術等法律法規,利用綜合標準依法依規推動落後產能應去盡去,嚴防“地條鋼”死灰復燃和已化解過剩產能復產。
研究落實以碳排放、汙染物排放、能耗總量、產能利用率等為依據的差別化調控政策。健全防範產能過剩長效機制,加大違法違規行為查處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