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立法禁食貓狗肉原文是什麽?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於2020年6月30日通過了《深圳經濟特區禁止食用貓狗肉條例》,該條例在全國範圍內具有開創性和前瞻性的意義。
該條例明確規定,從2020年5月1日起,深圳市內任何人不得食用、販賣、購買或者以其他方式交易貓、狗肉及其制品。同時,禁止在公***場所、寵物店、市場、餐飲場所等地方展示、銷售貓、狗肉及其制品,並規定相關違法行為將受到罰款處罰。
該條例還規定,繁殖、收購、運輸、拋棄等行為也將受到懲罰,並規定個人或者單位違反該條例的,將依法進行行政處罰並公開曝光。
此外,深圳市政府還將加大對寵物保護的力度,提高寵物養護水平,確保未被收容的流浪狗絕育後放歸,並設立寵物醫院和流浪犬貓收容所等機構,加強寵物管理和保護工作。
該條例的出臺,標誌著深圳市對於寵物保護和文明社會建設的高度重視,也引發了全國範圍內對於禁食貓狗肉的討論和關註,對於推動全國範圍內的動物保護事業發展起到積極的推動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