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部長職責
安全部長職責:
1、積極配合安全部長在分工範圍內保證煤礦在生產、建設過程中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技術規範。
2、積極配合安全部長開展相關工作,認真組織部室人員完成分工工作。
3、按時參加有關安全生產的會議,並提出具體建議。經常深入現場,及時查處現場存在的問題,經常檢查特殊工種的持證上崗情況和煤礦從業人員的培訓情況,隨時掌握采掘工程的進度等情況,及時向有關領導匯報。及時向部長提出改進工作的具體建議。
4、負責公司安全生產各種報表的統計和上報。負責公司職業健康、 安全生產、環境、交通事故的調查、處理。負責組織安全生產月活動,組織安全生產檢查及安全評比工作。負責創建安全、 文明生產管理工作;建立並不斷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管理流程。
5、堅持“安全第壹、預防為主”的方針,認真貫徹、落實上級下達的各項安全管理目標、政策命令和法律法規。
安全部長工作要求
熟悉國家職業健康、安全生產和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及規範,現場經驗豐富,責任心強,工作認真,有良好的組織協調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