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三輪車是機動車還是非機動車
電動三輪車屬於非機動車。不屬於機動車,不需要上牌照,應當在非機動車道上行駛。電力作為壹種環保,清潔,轉換率高的重要的能源,廣泛用於生產和生活,以電力為應用來驅動交通工具的更新換代,促進交通運輸行業的低碳化發展,降低交通成本,節約能源,保護環境,是世界各國研究的重要課題之壹,經過幾十年的發展,已經應用在電動城市公交車輛,廠礦電動運輸車輛,電動城市環衛清潔車輛,工程,遂道,地鐵施工專用車輛等諸多領域。
1、根據道路安全法,不符合國家非機動車標準的,屬於機動車。而電動三輪在國家標準中屬於輕便摩托車範疇,不符合電動車、殘疾車的國家標準。
2、根據《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GB7258-2012)規定電動汽車是作為機動車的壹種應當購買交強險後及時掛牌。駕駛電動轎車應辦理小型自動擋汽車駕駛證(C2)。
3、但現在我縣路面行駛的“電動汽車”(電動三輪、四輪車(需取得D證)),由於成本和技術的原因,大多使用鉛酸蓄電池,無法達到國家強制安全標準,因此無法上牌。
法律依據:
按照《中華人民***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壹百壹十九條規定:“車輛”是指機動車和非機動車。“機動車”是指以動力裝置驅動或者牽引,上道路行駛的供人員乘用或者用於運輸物品以及進行工程專項作業的輪式車輛;“非機動車”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驅動,上道路行駛的交通工具,以及雖有動力裝置驅動但設計最高時速、空車質量、外形尺寸、符合有關國家標準的殘疾人機動輪椅車、電動自行車等交通工具。對非機動車中的人力和畜力驅動很好區分,對殘疾人機動輪椅車和電動自行車的區別需要按照國家相關標準進行對比才能區分。近年來,隨著電動車輛的快速普及,涉及電動車的交通事故數量大幅度上升。按照電動車國家標準《電動自行車通用技術條件》規定:電動自行車是以蓄電池作為輔助能源,具有兩個車輪,能實現人力騎行、電動或電助動功能的特種自行車,車重不得超過40公斤,車速不超過20公裏每小時。電動自行車是機動車還是非機動車應以上述標準來區分。
簡要總結:
電動三輪車是機動車還是非機動車?“應該屬於機動車,從法定概念上比較,“機動車”包括了以機械和電能在內的所有動力裝置驅動或牽引的輪式車輛,完全可以涵蓋案中的電動三輪車的情況。而電動三輪車的情況既不屬於以人力或者畜力驅動,也不符合《電動自行車通用技術條件》所規定的電動自行車的技術特征,因此,電動三輪車應該屬於機動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