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慶陽女孩墜亡案已提起公訴嗎?
近日,甘肅省人民檢察院依法對吳某某涉嫌強制猥褻罪不起訴壹案作出刑事申訴復查決定:撤銷慶陽市西峰區人民檢察院不起訴決定和慶陽市人民檢察院刑事申訴復查決定,由西峰區人民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
8月22日、23日,甘肅省人民檢察院分別向原案被不起訴人吳某某和申訴人李某某送達了該決定。慶陽市西峰區人民檢察院於8月22日依法對犯罪嫌疑人吳某某決定逮捕。
今年6月20日下午,慶陽19歲女生李某奕在壹商場跳樓身亡。事件發酵後,李某奕在慶陽六中讀書時曾遭班主任吳某厚猥褻壹事被曝光。
6月25日,慶陽市公安局西峰分局召開新聞發布會,通報了相關情況。經警方調查,2016年9月5日15時許,李某奕在慶陽六中高三上學期間,突發胃病在宿舍休息時遭班主任吳某厚親吻其額頭、臉部、嘴部等部位。之後,該局以猥褻行為對吳某厚處以行政拘留十日處罰。
李某奕在遭到猥褻後,於2016年10月7日、12月6日先後兩次因抑郁癥服用過量阿普唑侖等鎮定類藥物自殺未遂,2017年5月24日20時許,李某奕上到慶陽六中教學樓5樓欲跳樓自殺,被公安民警、消防官兵及時解救。今年1月15日,她又服用曲唑酮片等大量抗抑郁藥物第四次自殺未遂。
2018年3月1日,慶陽市西峰區檢察院審查後,對吳某厚作出不起訴決定。2018年5月18日,慶陽市檢察院維持西峰區檢察院的不起訴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