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輪車為什麽叫自行車
這個要從自行車的發展歷史來看。
“自行車”的最早記載是1790年法國人西幅拉克伯爵發明的第壹輛“踏地自行車”。此種“自行車”具有兩個木輪成縱向排列的壹個扶手,壹個鞍座,形資狀似木馬的自行車。騎行時,人作在鞍座上,用雙足踏地前行。這就是世界上第壹輛結構較為完整的“自行車”。後人稱為“木馬型自行車”。
直到1879年,英國人H·J·羅松在原始的“自行車”上采用了鏈條轉動,而命名為自行車。這時的車子在行駛的過程中不需要人直接加力在車輪上,踏板安裝在前後輪中間的傳動裝置上。人們騎車時,既不需要用雙足踏地,又不需要“推”著車輪走,只是雙腳輕松地在車身中段踩踏,車子就能夠行進了。“自行車”的名字就是這樣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