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臺灣,香港是什麽時候離開祖國的
1.臺灣:明末,荷蘭殖民者侵占我國臺灣;清初,鄭成功率戰艦300多艘,在臺灣登陸,打敗荷蘭殖民者,1662年,臺灣回到祖國懷抱。1894 年中日爆發甲午戰爭,中國戰敗,1895年被迫簽訂中日《馬關條約》,日本割占臺灣;1945年日本戰敗,中國取得抗日戰爭的勝利,臺灣回歸祖國。?
2.香港:1842年中英《南京條約》割讓香港島給英國,1860年中英《北京條約》割讓九龍司地方壹區給英國,1898年深圳河以南地區成為英國的租借地。
1984年12月,中英兩國政府在北京正式簽署了關於香港問題的聯合聲明,宣布中國政府將於1997年7月1日對香港恢復行使主權,該日,中國正式對香港恢復行使主權,人民解放軍進駐香港,香港回到了祖國懷抱。?
3.澳門:從16世紀開始,葡萄牙殖民者不斷侵擾我東南沿海地區,1553年獲準在澳門暫居,後買通澳門守將,每年納銀500兩,租借澳門為暫居貿易地,擅自修築城垣和炮臺,設置“自治”機構,任命官吏,派駐軍隊,強行租占澳門。
4.1987年4月,中葡雙方在北京簽署了關於澳門問題的聯合聲明,宣布中華人民***和國將於1999年12月20日對澳門恢復行使主權。當日,澳門回歸,人民解放軍進駐澳門,澳門回到了祖國懷抱。
擴展資料:
“七子”是指當時被列強霸占的七塊土地,澳門只是“七子”之壹。
祖國母親被掠去的七子分別是香港、澳門、臺灣、九龍、威海衛、廣州灣和旅大(旅順、大連)。
被逼簽約不平等條約霸占時間如下:
歷史不會忘記1842年那個屈辱的8月,清朝官員卑躬屈膝,登上停泊在南京江面的英國軍艦康華麗號,在荷槍實彈的英國士兵環視下簽署了中國近代史上第壹份不平等條約——中英《南京條約》。條約規定中國把香港島割讓給英國,列強瓜分中國的序幕從此拉開。
1860年,中英簽署《北京條約》,英國割占九龍半島南端;1898年,清政府被迫簽署《展拓香港界址專條》,“香港的姐妹”九龍半島其余部分劃為“新界”,租給英國99年。
1887年,中葡簽署《友好通商條約》,在明朝中葉以“晾曬貨物”為名獲準在澳門居留的葡萄牙人從此強據了“蓮花寶地”澳門。
1895年,中日簽署《馬關條約》,“東海的壹串珍珠”寶島臺灣及琉球群島割讓日本,與她同時被割讓的還有渤海灣畔的“孿生兄弟”旅順和大連(俄羅斯帝國租借)。
1898年,中英簽署《訂租威海衛專條》,“防海的健將”威海衛租借英國25年。
1899年,中法簽署《廣州灣租借專條》,“神州後門上的壹把鐵鎖”廣州灣(今廣東省湛江市)被租讓給法國。
到1900年,帝國主義列強已在中國土地上強行開辟商埠上百處,在10多個城市劃定租界20余處。
“中華七子”在英、法、日、俄等帝國主義列強的淫威下四散飄零。有壹首詩代表了當時愛國誌士們的心境:“沈沈酣睡我中華,哪知愛國即愛家,國民知醒宜今醒,莫待土分裂似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