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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年燃放煙花爆竹是不是文化陋習?

過年燃放煙花爆竹是不是文化陋習?我認為不是過年,然後燃放煙花爆竹在過去傳統文化中就有很多次,就表示了是人們在節日的時候壹種氣氛,壹種心情或者是說對過去壹種就是徹底的遺忘,然後迎接新的開始。現在不讓燃放了呢,只不過是因為現在人們生活條件好了,平時隨時都可以放,而且壹放那放的特大量引起壹些環境汙染或者是安全隱患而且人們現在住得越來越集中了,嗯,危險系數更大了,所以才不讓燃放的。燃放煙花爆竹到如今走到這樣尷尬的壹步,人們關註的是放還是不放之爭,很少有人去思考為什麽會出現如此窘境,現在的不燃放放煙花爆竹,是壹種理性的選擇。

壹、血淋淋的事實

首先我們來看壹看《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關於2019年春節期間煙花爆竹安全生產情況的通報》(安委辦函〔2019〕13號):

2017年湖南嶽陽經開區“1·24”(臘月二十七)較大事故(死亡6人)。2018年雲南玉溪通海縣“2·15”(除夕)較大事故(死亡4人)和山東棗莊市中區“2·19”(正月初四)較大事故(死亡3人)。2019年春節期間,2月5日(正月初壹)廣西柳州市融安縣大良鎮發生煙花爆竹較大事故、死亡5人。

春節期間這此鮮活的生命被奪走,還有許多燃放煙花爆竹受傷致殘的人無法統計,血淋淋的事實告訴我們,現在的煙花爆竹極不安全。從煙花爆竹生產、銷售到燃放,安全事故頻發。如“2019年12月4日7時32分,瀏陽市碧溪煙花制造有限公司13號工房發生重大爆炸事故,造成13人死亡、13人受傷(另有4人輕微傷,未住院治療),直接經濟損失1944.6萬元。”(引自新華網)

二、壹個小縣城禁放煙花爆竹為什麽是水到渠成?

湖南邵陽綏寧縣從2014年開始禁放煙花爆竹,只開放除夕和大年初壹初二***三天。縣城居民拍手稱快,大力支持,自覺遵,燃放煙花爆竹禁令落實得格外順利。該縣曾於上個世紀九十年代和本世紀初多次禁放煙花爆竹,結果是屢禁不止,而這壹次禁放煙花爆竹卻非常徹底,原因何在?主要是煙花爆竹成了小縣城壹種公害,如因煙花爆竹炸傷的人為數不少,因煙花爆竹引發的火災頻頻發,因煙花爆竹制造的噪音讓很多患病的老人無法休息而送醫搶救,或是失去生命,屢見不鮮,而煙花爆竹制造的垃圾堆積成山,如此等等。居民苦不堪言,禁放煙花爆竹再次提上議事日程,理所當然是水到渠成。

三、煙花爆竹制造廠家將煙花爆竹推向自我毀滅

既然講到傳承歷史文化,就不得不把傳統煙花爆竹與現在的煙花爆竹比較壹下。唐朝之初,民間將火藥裝入竹筒,用引線點燃引爆,發出比燃燒竹節時更大的響聲和煙霧,驅邪散瘴氣。到了宋朝時,民間開始用紙卷成的筒裝(火)藥,編結成串,叫“編炮”,後來改成鞭炮。此種做鞭炮的傳統工藝延續至今近千年。此後出現用卷紙做比鞭炮大的筒,用硝磺裝填,取名大爆竹,又稱春雷。古代爆竹主要是以響為主。

到了上世紀八十年代初,發明了電光炮,有閃光和音響效果。這兩類尚屬傳統爆竹。現在的爆竹采用氯酸鉀與硫磺或硫化物組成混合藥劑,氯酸鉀是煙花爆竹生產中最常用的氧化劑,屬於強氧化劑,這種藥劑制造出來的爆竹事故多發、破壞力大。雖然國家列為禁用藥物,但非正規廠家和作坊私下還在使用。而正規廠家制造的爆竹與傳統爆竹的威力大,是傳統爆竹數倍甚至十幾倍以上。

再說傳統的大小爆竹兩端填充的泥土較小,主要是以紙為主,泥土也是粉狀,而現在的爆竹填充大量的泥土,成凝固狀態。傳統的爆竹燃放後只見紙屑不見泥土,現在的爆竹燃放後,地上只見泥土,紙屑很少。現在壹個小爆竹破壞力比傳統大爆竹破壞力大幾倍,壹個大爆竹的破壞力不亞於壹個小型手雷。壹些劣質爆竹自帶的固態泥土,好像是手榴彈中的彈片,傷人沒商量。以前的小爆竹單個的可以用手拿住尾部放,現在小爆竹誰敢放在手上放,不把手指炸掉才怪呢。現在的爆竹不僅制造垃圾,化學藥劑對空氣、土壤的汙染也不可忽視。

四、現在燃放煙花爆竹方式已經失去文明

過去春節民間主要是放爆竹,除了大的活動,如元霄節,煙花幾乎不放,因此,放煙花本來就不是歷史文化,也就不存在傳承的問題。而放爆竹民間也是非常有節制的。如大年初壹開宅門時,大多地方也就放十二個大爆竹,兩串小爆竹(壹串為壹千響或五百響),多的也就放十來串。祭祖、拜年時壹般也就放幾個大爆竹和幾串小爆竹,不會放得很多。

現在就不同了,煙花爆竹壹起放,越多越好,成堆成堆地放。現在民間大爆竹基本已淘汰不用了,都有能響的煙花代潛。用紙封的小串的爆竹也越來越少,都用大圓卷式的爆竹,個頭也越來越大,破壞力越來越強。有的地方放爆竹時相互攀比,爭強好勝,壹放就是幾個小時,搞得火焰紛飛、烏煙瘴氣。還有,央視春晚搞了壹個新年鐘聲後,到了除夕零點時,放爆竹風靡全國城鄉,且放煙花爆竹是春節期間最多的時間點,事實上中國民間多數地方以前就沒有這樣的習俗。以上這些難道也是歷史文化嗎?難道不是這幾十年來形成的陋習,也值得我們去傳承?

總而言之,煙花爆竹傳承到今天,已經失去了傳統習俗的味道,除了爆竹的響聲外,已面目全非。我不反對春節按傳統習俗放爆竹(不包括煙花),但我反對用現在這種破壞力大、汙染大的爆竹。真正要傳承歷史文化,按傳統的方法來制作傳統爆竹,按傳統的方式來燃放爆竹,那才叫真正的歷史文化傳承。我覺得過年燃放煙花爆竹並不是壹種文化陋習。相反還是壹種傳統文化的良好繼承。近年來,煙花爆竹過年限放,但是主要原因還是過年燃放煙花爆竹容易引起大火。因為火災而導致的壹些損失不可估算,所以才會有限放的相關命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