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用地膜殘留造成的耕地環境汙染不屬於農業面源汙染。
農業專家告訴《經濟參考報》記者,全膜覆蓋的糧食增產效果十分明顯,因而農民難以割舍。雖說並非所有地膜都會造成汙染,“只要能回收不殘留,就不會對土壤造成汙染。”甘肅省農科院研究員楊虎德說。但是,伴隨著地膜種植面積的急劇擴大,殘留的地膜也越來越多。楊虎德說,這些地膜主要是超薄地膜。
記者在多省調研時發現,只要是鋪膜的農田,就有地膜殘留。甘肅省農業生態保護站的數據顯示,甘肅每畝殘留量最多達14公斤多,殘留量最少的每畝也有5公斤多。
中國農業科學院曾經在對河北邯鄲地區的調查表明,棉田地膜殘留率壹般在10%至20%之間。第壹次全國汙染源普查公報提供的數據顯示,全國種植業中,地膜殘留量達到12萬噸。
在黑龍江部分地區主推玉米覆膜技術,超薄地膜覆蓋範圍也隨之增加,牡丹江市西安區溫春鎮,蔬菜大棚內的每根壟都用超薄地膜覆蓋,加大了超薄地膜汙染程度。甘肅目前每年各種農用塑料薄膜使用量已超過10萬噸。據甘肅省第壹次全國汙染源普查公報顯示,2007年甘肅耕地地膜累積殘留量已經達到6萬多噸。
監測發現,在我國壹些地方,農民為了減少成本,往往使用0 .006毫米的超薄膜,甚至還有0.005毫米的地膜。《經濟參考報》記者在甘肅、黑龍江、寧夏、陜西等地采訪時看到,這種現象比較多見。
據了解,我國1992年制訂的國家標準規定,聚乙烯地膜的厚度不應低於0.008毫米。中國農業科學院研究員嚴昌榮說,這個標準只有日本地膜標準厚度的57%,即使如此,不少企業生產的地膜厚度還達不到要求。
張玉輝說,越薄的地膜強度越低,抗拉能力越差,容易老化,更易殘留土壤中,破碎後碎塊更小,難以撿拾,相應產生的地膜殘留量就越大,成為白色汙染禍首。
應嚴禁超薄地膜進入農資市場
既然我國糧食生產已經無法離開地膜,壹些農業專家認為,為減輕地膜對農業面源的汙染,目前只能完善政策,加大力度做好殘膜的回收利用工作。
壹是提高現行地膜國家標準,嚴格禁止厚度小於0.008毫米的超薄地膜進入農資市場。我國現行的國家標準要求地膜厚度在0.008毫米以上。甘肅省農科院研究員車宗賢說,國外地膜的厚度壹般為0.012至0.015毫米,其抗拉強度比0.008毫米的地膜增加50%至94%,極有利於殘膜回收。所以我國也應該考慮提高地膜國家標準。
二是改進地膜使用方法,提高地膜的重復使用率,降低地膜殘留。同時改進和推廣地膜回收機械。《經濟參考報》記者在調研中註意到,多數地方殘膜回收全靠手工作業,要麽手撿,要麽手耙,效率低下。農技人員建議,應研發壹種更高效、更先進的殘膜回收機械,提高機械撿拾地膜的效率。
三是建立補償措施,扶持地膜回收、加工、利用企業。同時,鼓勵開發無汙染可降解的新型可替代產品。保護環境人人有責美國進口普衛欣天 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