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昂斯在那個音樂公司?
CAA全稱為Creative Artists Agency(創新藝人經紀公司),由邁克爾·奧維茨等五個經紀人創建,1975年成立於美國,比WMA(威廉·莫裏斯經紀公司)這樣的老牌經紀公司晚了近80年。上世紀90年代中期,CAA公司出現重大變動,時任總裁奧維茨和另壹位創始人羅恩·邁耶離開;但在新老板理查德·洛維特帶領下,CAA成了娛樂圈最具實力的經紀公司。
據統計,從2003年至2009年,奧斯卡八大獎項中,CAA旗下明星獲獎總數占據絕對優勢——在這份榜單上,它比第二名到第五名的總和還多。全球電影票房近壹半是由簽約CAA的導演拍出來的。而在電視劇和音樂領域,CAA的地位同樣高高在上,無人可及:他們制作的節目充斥著晚間大部分黃金檔,而麥當娜、碧昂斯、賈斯汀等音樂巨星更是家喻戶曉。
CAA公司在娛樂圈的影響力大到什麽程度?以電影為例,CAA旗下不僅有超壹流演員和導演,還有非常優秀的制片人、劇本作家。電影公司想投資拍壹部電影,從劇本創作到後期處理,CAA能提供全套班底,而且可以保證都是頂尖人物。因此,連時代華納、米高梅等巨頭也不得不受制於CAA,被迫答應其設定的“不合理條款”——想用人氣演員,想請大導演捉刀,連劇本、制片人、技術人員等等都得用CAA公司的。甚至,CAA還可以從電影收入中提成!而在電視劇和音樂方面,CAA的話語權之大更是有過之而無不及。
2006年,CAA收購著名體育經紀公司IMG的部分業務,正式進軍體育界。應用了娛樂圈成功經驗的他們,短短幾年時間就成為體育領域的巨頭。通過拉攏經紀人入夥甚至強行收購等方式,各項運動的頂尖球星幾乎都被其招致麾下,全球500多名優秀運動員、教練、廣播解說員及體育界名人都是他們的代理對象。雖然在籃球領域,CAA眼下所代理球員的薪金總額還比不上WMG和BDA兩家,但大多數人都認為,CAA的擴張勢頭已經不可遏制;有了“韋斯叔叔”的他們,奪取行業龍頭地位只是時間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