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渡條約什麽意思
引渡條約是指國家之間對把在被請求引渡國境內被指控為犯罪或者構成刑事犯罪的罪犯,移交給該請求引渡國進行法庭審判或執行處罰的行為國家之間的約定。引渡是兩個國家之間刑事司法協助的壹種形式。引渡條約總的來說,就是國家之間基於有效的約定,引渡國請求被引渡國進行司法協助的行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引渡法》 第四條 中華人民***和國和外國之間的引渡,通過外交途徑聯系。中華人民***和國外交部為指定的進行引渡的聯系機關。引渡條約對聯系機關有特別規定的,依照條約規定。
擴展資料:
引渡的歷史可以追溯到古代,但至18世紀末葉以前,引渡的對象主要是叛亂者、逃兵和異教徒,並且是否引渡完全由君主自由決定。
當時的引渡只不過是各國統治者維護專制統治和進行政治交易的壹種工具而已。隨著歐洲資產階級革命的勝利以及罪刑法定和無罪推定等刑法原則的確立,引渡的對象、程序和性質才發生了根本變化。
1833年10月1日,比利時頒布了世界上第壹部引渡法即《引渡法大綱》,英國也於1870年頒布引渡法,明確規定了嚴格的引渡程序,標誌著現代引渡制度的誕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