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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清官排行

中國古代十大清官

在封建社會中,民間對好官稱為清官。在正式的典章史籍中,對好官壹般不稱清官,而叫“循吏”、“良吏”、“廉吏”等等。中國是世界上最早建立官僚機構的國家,從司馬遷的《史記》開始,就出現了對官僚的類型化評價。好官的標準是什麽?不同的時期有不同的側重點。司馬遷的標準是:行教、清廉、守法。在崇尚法家政治的戰國、秦及漢初,守法是最主要的好官標準。到了"獨尊儒術"時期,推行教化又成為好官的標準。但因教化的成效很難考核,從三國未年開始,根據司馬懿的思想,清、慎、勤成為正式的為官標準化,清官也就逐漸成為好官的代名詞。

封建社會的清官,其實都是統治階級的代表,都是為維護封建統治服務的。只是,比之於貪官而言,他們畢竟對人民有益,為人民做過壹些好事,對社會歷史起過壹定的作用,也更為人民所稱道;他們廉潔奉公、公正執法的壹面,對今天的法治建設與廉政建設,仍不乏學習、借鑒意義。因此,我們從中國古代的清官中,選取了其中最具代表意義的十人作壹簡要介紹。

西門豹,春秋戰國時期魏國人。當時鄴地是魏都的重要門戶,且是戰略要地,但天災人禍不斷,民不聊生。魏王特派西門豹擔任鄴縣令,治理鄴地。西門豹到鄴地後,微服私訪,詢查百姓疾苦,利用“河伯娶媳婦”事件,智懲三老、廷椽和巫婆,用事實教育百姓,破除迷信。同時,修建漳河十二渠,治理漳河水患,發展農業生產,使鄴地百姓逐步富庶起來。西門豹為官壹生,清正廉明,造福百姓,死後,鄴地百姓專門為他在漳水邊建造了祠堂,四季供奉。

趙廣漢,字子都,西漢時期涿郡蠡吾縣人。曾任守京兆尹、潁川郡太守、京兆尹。在潁川郡任太守期間,是趙廣漢前期治理的最佳階段,他不畏強權,精明強幹,剛到任的幾個月時間,就做了兩件大事:壹是打擊豪門大族的勢力,緩和社會矛盾;二是加強地方管理,轉變當地的不良風氣。其威名由此流傳,《漢書》本傳中就把擅長處理政務說成是他的天性。趙廣漢在擔任京兆尹時,表現出高度的責任心,處理各項公務,往往通宵達旦。並且善於思考,講究辦事效率。在其治理期間,京兆地區政治清明,官屬和百姓無不交口稱贊。但京兆尹的職責在於管理京城,因在天子腳下,日常處理政務容易得罪皇親國戚和當朝顯貴,所以,雖然趙廣漢算得上是壹位京城行政官中的佼佼者,也仍然落得被腰斬的下場。趙廣漢任京兆尹期間,為官廉潔清明,威制豪強,深得百姓贊頌。

黃霸(?-公元前51),字次公,西漢時期淮陽陽夏(今河南太康)人。史學家班固評論說:“自從漢朝建立以來,要講治理百姓的官吏還是數黃霸第壹。”黃霸還在年少時,就立下了做壹名好官吏的誌向。由於漢時並無科舉制度,漢武帝為緩解財政困難,發布詔令,凡是向國家貢獻財產的給官做。黃霸便用糧食換了壹個卒史。從政後,奉公守法,以廉為本;體察民情,以勸課農桑為重。特別是黃霸斷案,崇尚仁政,反對酷刑;對疑案堅持從輕處理;主張對犯罪實行外寬內明,教化為先,把重點放在防患於未然上,所以,黃霸為官,百姓擁護,朝廷滿意,屬下悅服。黃霸也因此從壹年俸二百石的小史,壹直升到了朝廷的丞相。其中,以在當時的大郡--潁川郡任太守的政績最為突出。此前,潁川郡是壹個豪強地主稱霸壹方,百姓流離失所的地方,他到任後,大刀闊斧,布施恩德,安置流民,重視農桑,施行教化,經過幾年的精心治理,潁川出現了太平安定,吏治清明,生產發展,“田者讓畔、道不拾遺”的太平景象,皇帝因此下詔稱頌黃霸是良吏中的最優秀者。

徐有功(?-702),本名徐弘敏,唐朝長安人,是唐代最著名的專司審案的官吏。在古代,大多數官職都是行政司法混壹的,只有在朝廷才有專門的審案官,但在官僚體系中地位極低,也難有作為。徐有功雖長期擔任專職審案官,卻因敢於嚴格守法,犯顏直諫,執正、平反成百上千冤案,救活人命多達萬人以上而名留青史。徐有功先後任過蒲州司法參軍、司刑寺(即大理寺)司刑丞、秋官(即刑部)員外郎、郎中侍禦史司刑少卿等職。徐有功為官之時,正值武周時期,上有武後作亂,下有酷吏網羅,執法守正彼為不易。由於徐有功前後執正大案六七百件,救活人命數以萬計,因而難免得罪酷吏、奸臣,頻遭彈劾、推審,但最終皆因找不出他貪贓或徇私枉法的證據,使他三次被控死罪,三次被赦,兩次被罷官又兩次復出,盡管如此,他仍持誌不渝,不阿諛奉承,壹心執法守正。也正因如此,使徐有功能成為歷史上罕見的壹位名留青史的專職"法官",被當時人譽為"自古無有"的好官。

狄仁傑(公元607-700),字懷英,唐朝並州太原(今山西太原市西南)人,應試明經科(唐代科舉制度中科目之壹),從而步入仕途。從政後,經歷了唐高宗與武則天兩個時代。初任並州都督府法曹,轉大理丞,改任侍禦史,歷任寧州、豫州刺史、地官侍郎等職。狄仁傑為官,如老子所言"聖人無常心,以百姓心為心",為了拯救無辜,敢於拂逆君主之意,始終保持體恤百姓、不畏權勢的本色,始終是居屆堂之上,以民為憂,後人稱之為"唐室砥柱"。他任掌管刑法的大理丞,到任壹年,便處理了前任遺留下來的17000多件案子,其中沒有壹人再上訴伸冤,其處事公正可見壹斑,後人據此編出了許多精彩的傳奇故事,連荷蘭也有人以此為題材,編了壹本《大唐狄仁傑斷案傳奇》。

陳希亮,字公弼,北宋時期眉州青神(今屬四川)人,原籍京兆(今陜西西安市)。他從進士及第開始,為官30余年,先後任過知縣、知州、知府、轉運史等地方官,也曾到首都開封府及朝廷任職,不論是在地方還是京城為官,陳希亮嫉惡如仇,不考慮個人的禍福進退,為平民百姓稱頌,使王公貴人害怕。後因辛勞過度而逝世,享年64歲。著名文學家蘇軾,自稱平生不為人作行狀墓碑,但他十分敬佩陳希亮的為人,擔心陳希亮的事跡失傳於後世,而破例寫下了《陳公弼傳》。

包拯(公元999-1062),字希仁,廬州合肥(今安徽合肥)人,是歷史上最有名的清官。他從青少年時代起,就開始立誌要為國家出力,“竭忠死義”。包拯仕途的起點是知縣,後歷任知府、轉運使等地方行政長官;擔任過監察禦史等監察大臣、戶部副史等掌理國家財政的高級官員、都部署等軍事要職;當過外交使節出使遼邦;最有名的是做過天章閣待制、龍圖閣直學士,所以後人稱他為包待制、包龍圖、包學士。他在開封任知府雖僅壹年多的時間,但死後,開封百姓卻在開封府署旁邊建了壹座包公祠,以紀念和供奉他。包拯壹生清廉簡樸,從不講究排場,即使做了大官,穿著仍與布衣時壹樣;對貪汙深惡痛絕,在給仁宗的奏疏《乞不用贓吏》中說“廉者,民之表也;貪者,民之賊也。” 他壹生嚴於律己,身體力行,他在端州任知州,整頓吏治,打擊貪汙,深受百姓歡迎,離任時當地精制壹好硯相送,他都婉言謝絕,“不持壹硯歸”;他壹生鐵面無私,不避權貴,執法如山。對皇親國戚、宦官權貴的不法行為,壹律極力主張繩之以法。大力平反冤獄,是包拯生前與死後深為百姓所贊揚和稱頌的主要內容。

包拯在當時和後世都享有盛名,特別在死後,作為清官的典型形象,被不同體裁的文藝作品大肆渲染,使之帶有神奇色彩。隨著國際上文化交流的進展,包拯這個歷史人物和藝術形象還贏得了世界的聲譽。雖然史料中的包拯與藝術作品中的形象相差懸殊,但包拯的壹生,既能得到封建最高統治者的賞識,也受到處於水深火熱中的下層人民的擁護和愛戴,作為清官確實是非常典型的。

況鐘(公元1383-1442),字伯律,號如愚,明朝江西靖安縣龍岡州人。況鐘壹生出色政績在蘇州知府任上,他直接減輕官糧,實行折征的辦法減輕百姓負擔,穩定和發展經濟。同時,整肅吏治、端正風氣,註意清理冤獄,為民伸冤。他排了壹個日程表,每天勘問壹個縣的案,周而復始,從不間斷。在剛到任的八個月中,就清理了1500多件案子。經他審理過的案子,無論大小,都能基本做到百姓不叫冤枉,土豪不敢再為非作歹。現在,只要壹提起況鐘,人們立即就會想到《十五貫》故事裏那位甘冒風險、敢於伸張正義、為民伸冤的清官。除此之外,他還做了興修水利、舉辦學校、推薦賢才等造福壹方的好事。況鐘任職十三年間,三次離任三次留任,替蘇州百姓辦了不少實事,最後積勞成疾,病逝於蘇州任上。當地百姓為紀念況鐘,在他死後,蘇州和七個縣都建立了祠堂。

海瑞(公元1514-1587),字汝賢,海南瓊山縣人。他生活的年代,正是明王朝由盛及衰的轉折時期。表面壹片升平,其時危機四伏。海瑞年青時,便對社會問題表現了極大的關註。在戶部供職時,出於對國家財力的憂慮,為進諫迷信道教、壹心求仙而縱容各地大興土木修建廟壇道觀的嘉靖帝,以六品小官身份抱著必死決心毅然上疏。這次他呈上的奏疏便是有名的“直言天下第壹事疏”,後人稱為《治安疏》。奏疏遞上後,海瑞即被入獄,好在不久嘉靖病逝、新帝在丞相徐階的勸說之下,才得以獲赦,官復原職,並逐步升至應天十府巡撫等職。之後,他為匡正時弊,嚴肅法紀,主持制定了貪汙滿“八十貫絞”等嚴刑。他鐵面無私,對壹直有恩於他的老丞相徐階也毫不留情,將徐家仗勢多占的40萬畝良田退還原主,將欺壓良民的徐階的兩個兒子及20多個家人依律問罪。縱觀海瑞為官,歷經嘉靖、隆慶、萬歷三朝,多次冒死進諫,雖是為了維護封建統治的根本利益,但他嚴於執法,除暴安良,生活清廉,同情百姓,招撫流亡,註意發展生產,興修水利,限制大地主無止境的盤剝,改革落後的風俗習慣,等,得到了百姓的廣泛擁護,其行為具有不可否認的歷史進步作用。

湯斌(公元1627-1687),字孔伯,別號荊峴,晚又號潛庵,祖籍保南睢州(今睢縣)。主要政績在康熙朝,官至內閣學士、江寧巡撫、禮部尚書等。湯斌為官壹生,除著書立說,發展理學學說外,幾乎所有精力都集中在河務和漕運的治理上,並註意為百姓減輕負擔、賑災救施、興利除害,從而始終躬身實踐儒家的“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的“民本”思想,為變“滿目榛荒,人丁稀少”為“盛世滋生人丁,永不加賦”做出了壹定貢獻,其為官清廉,至死僅遺俸銀八兩,連買棺材的錢都不夠,真正可謂是壹代清官。

參考資料:

/qylzwh/data/371.htm

還有子罕,公儀休,劉寵,楊震等。

“不貪為寶”這則成語的意思是表示以不貪為可貴、崇高,也表示廉潔奉公。

這個成語來源於《左傳.襄公十五年》,我以不貪為寶,爾以玉為寶,若以與我,皆喪寶也。

宋國有人得了塊玉,拿去獻給當權的大官子罕。子罕不受。獻玉的人說:“給做玉器的師傅看過,說是件寶物,才敢貢獻的。”子罕道:“妳的寶物是這塊玉,我的寶物是‘不貪’;我若是收下妳這塊玉,妳和我的寶物豈不都喪失了嗎?還不如各人留著各自的寶物好啊!”

那人聽後跪下磕頭,說:“我是個小小老百姓,藏著這麽貴重的寶物,實在不安全,獻給您也是為了自家的平安啊!”子罕於是在本城找個地方讓其住下,介紹加工買賣玉石的商行幫他把玉琢磨好,賣了個好價錢,然後讓他帶著錢回家做老板去了。

念樓曰 魯襄公十五年即公元前五五七年,距今已二千五百五十八年。那時的大官對來行賄者的態度,比今之成克傑、胡長清輩為何如?亞裏士多德雲:“德性生於天成,成於習慣。”若不相信人性越來越壞的說法,那麽社會習慣也就是平常所說的“風氣”,影響可就太大了。

《左傳·襄公十五年》 宋人或得玉,獻諸子罕。子罕弗受。獻玉者曰:“以示玉人,玉人以為寶也,故敢獻之。”子罕曰:“我以不貪為寶;爾以玉為寶,若以與我,皆喪寶也,不若人有其寶。”稽首而告曰:“小人懷璧,不可以越鄉,納此以請死也。”子罕置諸其裏,使玉人為之攻之,富而後使復其所。

公儀休

常常見人在文章中感嘆,社會主義國家的人民公仆,覺悟怎麽還沒有某某古人高呢?我對這種感嘆向來就不以為然,所謂“覺悟”,指的是壹個人由模糊而認清,由迷惑而明白,都是就具體的人對具體的事而言的。相對於某件具體的事情的認識,今人並不壹定就比古人高明。不信,我們就來看壹個例子。

《淮南子·道應訓》記載了壹個公儀休拒魚的故事:公儀休在魯國為相,這個公儀休在飲食方面最大的愛好就是吃魚。壹日,就有人投其所好給他獻上了壹條魚。按咱們今人的“理解”,壹個堂堂相國,收人壹條魚算什麽,讓人直接拎到廚房去得了。可是,出乎我們意料的是,他老人家竟然堅決不受。他的弟子們都勸他,妳老人家最喜歡吃的就是魚,如今人家送上門來了妳怎麽反而不要呢?公儀休解釋說:“我正是因為喜歡吃魚,才堅決不接受這條魚的。妳們想,如果我今日收下了這條魚而導致有朝壹日丟了相位,雖然我喜歡吃魚,卻再也不能靠自己的俸祿買魚吃了。如果我不收這條魚,保住自己的相位,就能夠長久地靠自己的俸祿買魚吃了。”

就公儀休拒魚這件事來說,這公儀休相國的“覺悟”還真比今天的有些“人民公仆”高。(換成今天的某些領導,妳那條大魚就是用純金打造的他也敢收!)公儀休的“覺悟”之高,首先高在他的明智上。

“魚我所欲也,相位亦我所欲也,兩者不可得兼,舍魚而取相位也。”公儀休在拒魚時念沒念叨這段話我們不清楚,但有壹點是可以肯定的:公相國終究為自己的前程果斷克制了愛魚之念,他的這壹抉擇無疑是明智的。無論今人古人,總有許多人壹旦利益障目,就變得是非不明鼠目寸光,被眼前利益牽著鼻子走,以致做了眼前利益的犧牲品。而公儀休始終沒忘記凡事要權衡利弊得失,懂得不能因小失大、不能因貪圖眼前利益而犧牲長遠利益的道理。公儀休面對眼前利益的清醒和明智,和今日官場那些壹朝大權在握,便以時不我待只爭朝夕的精神謀私,迫不及待大撈特撈,最終身敗名裂、身陷囹圄的短視之徒相比,是不是要勝出多多?

公儀休的“覺悟”更體現在他老人家對法制對規則的敬畏上。實事求是地說,公儀休並不是不愛人家送上門來的這條魚,他之所以沒有收下這條送上門來的不義之魚,是因為他不願意冒丟官棄職的風險;也就是說,作為相國的他還有所畏懼。收下壹條魚,也許還不至於被免官去爵,公儀休卻把它看作是對法制和規則的破壞。有了這樣的開頭,以後的事情就難以預料了。正是對法制和規則的敬畏,促使公儀休行事謹慎,利益當頭時能三思而行,自覺用法制和規則來約束自己。“懼法朝朝樂,欺公日日憂”,公儀休於此論大概是深有體會的。“欺公”的人也許能得逞於壹時,卻往往難有善終。“懼法”的人也許會有諸多的牽絆,卻能生活得坦坦蕩蕩,不必時時懼怕法律的達摩克利斯之劍,始終保持清醒的頭腦,抵禦種種誘惑,最終順利繞過人生路上諸多私欲的陷阱。

今人說的“覺悟”,常常與“階級”結合起來,被想當然地加了太多的意識形態的東西,仿佛壹說“覺悟”,就上升到了高尚的人格崇高的***產主義信仰的高度。如此壹來,當然就以為今人的“覺悟”要比古人高了。其實,在***產主義道德還只是壹種美好追求的現實生活中,我們還是應回到“覺悟”的本義上。做到不被眼前利益蒙蔽心靈、敬畏法律和規則是最高的“覺悟”。

劉寵

劉寵,字祖榮,東漢牟平人。是齊悼惠王劉肥之孫,牟平侯劉渫的後代。青年時期,劉寵因“明經”被舉薦為孝廉,出任濟南郡東平陵縣令,政績有聲。後升任豫章、會稽太守,簡除煩苛政令,禁察官吏的非法行為,政績卓著。後升職入京,山陰縣(會稽郡首縣,今浙江紹興)有五六位須眉皓白的老人,特意從鄉下遠來給他送行,每人帶百文錢贈他。劉寵不肯接受,只從許多錢中挑選壹個最大的收下,以作紀念,後人便稱他為“壹錢太守”。清代監察禦史楊維喬在詩中寫道:“居官莫道壹錢輕,盡是蒼生血作成。向使特來拋海底,莒波贏得有清名。”

劉寵入京後,歷任宗正大鴻臚、司空、司徒太尉等職。壹次他出京到外地,路經亭舍,想進去休息片刻,管亭舍的官吏拒而不納,說:“我們這裏特意整頓灑掃壹番,專門等待劉寵大人的到來,妳有什麽資格來住呢!”劉寵聽了,壹言不發,悄然離去。時人稱頌他是壹位忠厚長者。

漢靈帝建寧二年(169年),劉寵被免職,返回鄉裏。後卒於家中,葬牟平莒島(現養馬島)。其壹生清廉儉樸,在《後漢書·循吏傳》中被奉為楷模。清代著名文人宋克智在詩中寫道:“冷落東牟漢室親,堅持清節作名臣。到今千有余年後,占得吾鄉第壹人。”

無私無畏的楊震

提起東漢人楊震,不少人感到陌生,有些人只是對他的卻金“四知”熟悉。這個史料,在反腐敗的文章裏是經常被引用的。

還是從這個史料入手,來認識楊震吧。楊震在出仕東萊太守期間,因公務途徑昌邑。縣令王密本是荊州的茂才,曾得到楊震的推薦。這天已夜裏,王密謁見楊震時,從懷裏取出金10斤相贈。楊震毅然拒絕,說:“故人知君,君不知故人,何也?”王密說:“暮夜無知者。”楊震還是推卻不受,嚴肅地說:“天知,神知,我知,子知,何謂無知!”王密見他如此廉正摯誠,只好羞愧地出門而去。

楊震是宏農華陰(今屬陜西)人,曾執教講學20余年,年50始出仕,歷任荊州刺史、涿郡太守、司徒、太尉等職。他是大器晚成,雖50歲才當官,但官運亨通。按說,這麽大的年紀才當上官,是很不容易的,用今天某些貪官的話講,有權不用就會過期作廢。但他卻為政清廉,無私無畏,眼裏容不得半點沙子,敢於同邪惡勢力鬥爭,直至被誣自殺。

在廉潔方面,卻金說“四知”,只是楊震不接受私人饋贈的壹個例子。是不是他的薪水很高?非也。楊震的生活並不富裕,他的家人,經常吃青菜和粗糧,出門皆以步代車。親朋故舊誠意勸他,要他為自己的子孫後代著想,趁當官之際開辦私人產業,從中牟取利潤。但是,楊震始終沒有同意。他說:“使後世稱為清白吏子孫,以此遺之,不亦厚乎!”意思是不給子孫購置產業,而是留下了清白廉正的名聲,不也是十分豐厚的遺產嗎!

無私方能無畏。盡管楊震謂位列三公,但他從不阿諛權貴,也不願慷公家之慨去討好他人,而是正色當朝,糾偏糾妄。漢安帝的奶母王聖,仗著撫養安帝有功,不但自己為非作歹,而且慫恿女兒佰榮在宮裏恣意驕淫,行賄受賄。楊震為此上疏安帝,要求“速出阿母,令居外舍,斷絕佰榮,莫使往來”。但是,由於安帝的屁護,王聖阿母和女兒佰榮更是肆無忌彈。佰榮又與朝陽侯劉護的堂兄劉瓌私通。劉瓌娶佰榮為妻以後,也因而得以襲劉護之職而擢位侍中。對此,楊震義憤填膺,再次上疏諍諫,指出劉瓌拜官封侯“不合經義”,要求將侍中之位傳襲給劉護的同母弟劉威。但安帝不僅置之不理,反而在中常侍樊豐和侍中周廣、謝惲等人的煽動下,為王聖阿母大修第宅。

延光三年,樊豐等人趁安帝東巡泰山的機會,偽詔爭相修建住宅。不久,樊豐等人聽說楊震在調查此事,害怕真情泄漏,便***同造謠中傷楊震,又奏請安帝收回楊震的太尉印綬,將他遺返原籍。當楊震行之城西幾陽亭時,慷慨地對子侄和隨從們說:“死者士之常分。吾蒙恩居上司,疾奸臣狡猾而不能誅,惡嬖女傾亂而不能禁,何面目復見日月!身死之日,以雜木為棺,布單被裁足蓋形,勿歸家次,勿設祭祠。”說罷,飲鴆酒而死,年70有余。可以說,楊震的自殺,不是自身有罪的畏罪自殺,也不是走投無路的無奈自殺,而是以自己的死來抗爭社會的不公。

好在歷史是公正的。順帝時,楊震得到平反。朝廷為嘉獎他的忠貞,以禮改葬於華陰潼亭(今陜西潼關關西大道北),並立於石上,其碑至今猶存。楊震雖然已死了1876年了,但他和他的卻金“四知”,仍被世人所傳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