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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有權利不讓拍照嗎

超市沒有權利不讓拍照。 在大型商場或大型超市裏是不允許自由拍照,包括不允許抄寫價簽,因為商品價格需要保密,不能被同行知道,否則其他的超市就會根據他們的價格來進行調整,進而打擊銷售數量。另外由於市場競爭激烈,超市商場等零售商對於商品擺放,促銷活動,零售價格等視為商業機密,所以禁止拍照。拍攝者中如有對商家的店鋪擺設、布局、設計理念等知識產權做拍攝記錄的,可能存在侵犯被拍商家知識產權之嫌。如果超市未向消費者作出告知,則消費者行為不構成對超市的侵權。如果超市作出告知,而消費者在進入超市後依然進行拍照攝像,則消費者實際是對超市與其之間的約定義務違反,由此超市可以采取自助行為,要求消費者停止攝像、拍照。

《中華人民***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第二十六條 經營者在經營活動中使用格式條款的,應當以顯著方式提請消費者註意商品或者服務的數量和質量、價款或者費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註意事項和風險警示、售後服務、民事責任等與消費者有重大利害關系的內容,並按照消費者的要求予以說明。經營者不得以格式條款、通知、聲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費者權利、減輕或者免除經營者責任、加重消費者責任等對消費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規定,不得利用格式條款並借助技術手段強制交易。格式條款、通知、聲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內容的,其內容無效。

超市裏不讓拍照合法嗎

超市不讓拍照是不合法,商場或超市屬於公***場所,商家出售的商品並不涉及商業機密。消費者對商品進行拍攝並不存在泄露商業機密或侵犯隱私權的行為,商家對消費者禁止拍照的要求並無法律依據。但是,假如以盈利目的或是拍照後實施損害商家利益的行為,就涉嫌違法了。拍攝者中如對商家的店鋪擺設、布局、設計理念等知識產權做拍攝記錄,可能存在侵犯被拍商家知識產權之嫌,但沒有法律規定商家有權利去限制或剝奪他人拍攝公開擺設商品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