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麽是7天無理由退貨
七天內無理由退貨是指具體以簽收日後的第二天零時起計算時間,滿168小時為7天。
七天無理由退貨指商品到貨日起7日內無理由退貨,2014年3月15日正式實施新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除特殊商品外,網購商品在到貨之日起7日內無理由退貨。
具體要求:
1、買家在收到貨品後因不滿意貨品希望退換貨時。
2、因質量問題產生的退換貨,所有郵費必須賣家承擔,七天內無理由退換貨質量問題的界定為貨品破損或殘缺。
3、退換貨要求具備商品收到時完整的外包裝、配件、吊牌等;購買物品被洗過、人為破壞或標牌拆卸的不予退換;所有預定或訂制特殊尺碼的不予退換;成人用品等特殊物品壹旦拆封或使用不得退換。
4、非商品質量問題的退換貨,應由買家承擔往返運費。
2018年3月15日,在國際消費者權益保護日活動現場,中國消費者協會啟動倡導線下實體店無理由退貨承諾踐諾活動,在全國範圍內拉開線下實體店無理由退貨承諾的序幕。在活動現場,蘇寧易購、國美、沃爾瑪、便利蜂、壹得閣、日日順、立_、京東商城等企業率先響應做出承諾。
2021年3月15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與中央廣播電視總臺聯合發出倡議,倡議廣大實體店經營者自願參與“七日線下購物無理由退貨承諾”活動。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三章第二十五條,經營者采用網絡、電視、電話、郵購等方式銷售商品,消費者有權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內退貨,且無需說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
(壹)消費者定做的;
(二)鮮活易腐的;
(三)在線下載或者消費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計算機軟件等數字化商品;
(四)交付的報紙、期刊。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據商品性質並經消費者在購買時確認不宜退貨的商品,不適用無理由退貨。消費者退貨的商品應當完好。經營者應當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內返還消費者支付的商品價款。退回商品的運費由消費者承擔;經營者和消費者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