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幾個月內能補繳
當事人可以到當地社會管理中心進行補交申請,用人單位補交應當由單位出具書面申請,陳述補交的事實及理由,向所屬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補交手續。養老保險,醫療保險中斷的,可以自己去社保中心補交,也可以等找到新工作時,新單位續交。
社保補繳是指由於某種原因導致社保中斷繳費,中間幾個月沒有繳費,而現在由於招調或者落戶其他原因,需要補之前沒有交到的部分,從而獲得完整的社保時間段,以確保招調落戶等工作正常認可。正常情況下,壹般單位(分地域)只能做2個月的補交,如果需要更長時間只好通過壹些代理機構來操作。
補繳條件:壹般是針對壹些歷史遺留問題;進行參保(補繳);在男60以下。女:50歲以下,社保滿15年。可不必補繳;
以個人名義參保的,如果漏繳不能夠進行補繳,只有由單位原因造成的漏繳才能夠進行補繳,並且補繳。我國的保險法規定,通常情況下,社保斷繳隨時可以補繳。在五險中,生育險,失業險和工傷險必須連續不間斷繳納壹年,或壹年以上。如果中途斷繳納,那麽要重新開始連續壹年不斷交才可享受該險福利。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自願參加社會保險的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國家建立全國統壹的個人社會保障號碼。個人社會保障號碼為公民身份號碼。
《中華人民***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六十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自行申報、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緩繳、減免。職工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情況告知本人。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直接向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
《中華人民***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六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未按規定申報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的,按照該單位上月繳費額的百分之壹百壹十確定應當繳納數額;繳費單位補辦申報手續後,由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按照規定結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