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教養有案底嗎?
勞教不算犯罪但是有案底,勞動教養只是壹種行政處罰。從法律形式上亦非刑法規定的刑罰,而是依據國務院勞動教養相關法規的壹種行政處罰,公安機關毋須經法庭審訊定罪,即可對嫌疑人投入勞教場所實行最高期限為四年的限制人身自由、強迫勞動、思想教育等措施。目前我國已經廢止了勞動教養制度。
壹、勞動教養與判刑的區別如下:
1、性質不同:勞動教養是行政強制措施;判刑是刑事司法活動。
2、適用對象不同:勞動教養對象是違法違反治安管理的人員;判刑對象是犯罪嫌疑人。
3、執行場所不同: 勞動教養在勞教所執行;判刑是在人民法院。
二、勞動教養和勞改的區別:
1、性質不同:勞改是刑罰執行措施,勞動教養是行政強制措施。
2、適用對象不同:勞改對象是違反刑法的罪犯,勞動教養對象是違法但尚不夠刑罰處罰的人員。
3、適用程序不同:勞改需法院判決,勞動教養由公安部門決定。
4、執行場所不同:勞改場所有拘役所、看守所、監獄等,勞動教養場所主要是勞教所。
三、對下列幾種人應當加以收容實行勞動教養:
(壹)罪行輕微、不夠刑事處分的反革命分子、反黨反社會主義分子;
(二)結夥殺人、搶劫、強奸、放火等犯罪團夥中,不夠刑事處分的;
(三)有流氓、賣淫、盜竊、詐騙等違法犯罪行為。屢教不改,不夠刑事處分的;
(四)聚眾鬥毆、尋釁滋事、煽動鬧事等擾亂社會治安。不夠刑事處分的;
法律依據:
《勞動保障監察條例》
第三十條 有下列行為之壹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改正;對有第(壹)項、第(二)項或者第(三)項規定的行為的,處2000元以下2萬元以下罰款:
(壹)無理抗拒、阻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實施勞動保障監察的;
(二)不按照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的要求報送書面材料,隱瞞事實真相,出具偽證或者隱匿、毀滅證據的;
(三)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拒不履行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的行政處理決定的;
(四)打擊報復舉報人、投訴人的。
違反前款規定,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