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的337調查不違反世貿法規嗎
美國的337調查不違反世貿法規,因為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可以對進口貿易中的不公平行為發起調查並采取制裁措施。
根據美國《1930年關稅法》第337節的規定:
337調查的對象為進口產品侵犯美國知識產權的行為以及進口貿易中的其他不公平競爭。
實踐中,涉及侵犯美國知識產權的337調查大部分都是針對專利或商標侵權行為,少數調查還涉及版權、工業設計以及集成電路布圖設計侵權行為等。其他形式的不公平競爭包括侵犯商業秘密、假冒經營、虛假廣告、違反反壟斷法等。
擴展資料:
美國的337調查的程序:
1、申請。
申請人可以親自或以郵寄方式向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USITC)提交申請書,包括12份非保密文本及6份證據材料、12份保密文本及6份證據材料。
2、立案。
USITC應在收到申請書之日起30日內決定是否立案。立案公告將公布在美國政府官方刊物《聯邦紀事》(Federal Register)上,並可以在USITC的網站上查詢。
3、應訴。
4、聽證前會議。
5、取證。
6、行政法官初裁。
7、委員會復議並終裁。
8、總統審議。
如果任何壹方當事人對USITC的裁決結果不服,可以向美國聯邦巡回上訴法院提起上訴。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