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摩托車壹般判多少年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可以根據本地區經濟發展狀況,並考慮社會治安狀況,在前款規定的數額幅度內,確定本地區執行的具體數額標準,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批準。在跨地區運行的公***交通工具上盜竊,盜竊地點無法查證的,盜竊數額是否達到"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應當根據受理案件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確定的有關數額標準認定。以牟利為目的,盜接他人通信線路、復制他人電信碼號或者明知是盜接、復制的電信設備、設施而使用的,根據情節定罪。
盜竊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秘密竊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或者多次竊取的行為。盜竊罪的構成要件如下:
1、本罪的客體是公私財產所有權,犯罪對象壹般為動產,但不動產的可動部分如房屋的門窗、土地上生長的樹木也可以成為盜竊罪的對象。盜竊罪的對象壹般是有形的物品,但某些無形的、缺少有體性而有經濟價值的東西,如電力、煤氣、天然氣、重要技術成果也可以成為本罪的對象。
2、本罪的客體方面,壹般表現為以秘密竊取的方法,將公私財物轉移到自己的控制之下,並非法占有的行為。秘密竊取是指行為人采用自認為不使他人發覺的方法占有他人財物。只要行為人主觀上是意圖秘密竊取,即使客觀上已被他人發覺或者註意,也不影響盜竊性質的認定。秘密竊取,可以是被害人不在場時實施,也可以是物主在場時乘其不備實施。
3、本罪的主體是壹般主體,只能由自然人構成。
4、本罪的主觀方面是直接故意,即明知是他人或者單位所有或持有的財物,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實施竊取財物的行為。誤認他人的財物為自己的財物而取走,因不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財物的目的,不構成盜竊罪。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 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兇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