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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返陜西13歲女孩被拐地,當事人:不再被恐懼纏繞

大象新聞記者吳紫翼/文記者阮海峰/圖

35年前,家住陜西省渭南市的郭麗在上學的路上,被壹對抱著孩子的夫婦拐賣到山東菏澤市胡集鄉的壹個村莊。13歲的她被迫與村中的李某某結婚,次年生下壹子。期間,郭麗多次試圖逃跑,但都以失敗告終。兩年後,郭麗被警方成功解救回家,但這段被拐經歷影響了郭麗壹生,也改變了她壹生的命運。

郭麗重返被拐地

近年來隨著“打擊拐賣婦女兒童犯罪專項行動”的展開,郭麗重新看到了希望。35年後,她起訴了當年拐賣她的人販子趙某某,2022年4月,菏澤市公安局牡丹分局對趙某某執行逮捕。

12月18日,大象新聞記者從郭麗處得知,該案將於12月19日上午9時,在菏澤市牡丹區人民法院壹審開庭,目前郭麗已經抵達菏澤。在開庭前日,她帶著大象新聞記者再次來到曾經被拐的村莊,心中的五味雜陳再次被翻起,她已經做好了明天出庭的準備,“希望能夠還我壹個公平公正的審判結果。”

不滿15歲生下壹子,為了逃跑曾喝煤油、吞鐵釘

郭麗與李某某曾經居住的位置,如房子已拆遷翻新

12月18日,郭麗帶著大象新聞記者重返35年前被拐之地——山東省菏澤市胡集鎮,看著街道兩旁房屋被翻新、馬路重新鋪設,雖然物是人非,但那段被拐的經歷至今讓郭麗記憶猶新。

1987年正月,郭麗初壹第二學期剛開學,13歲的她臉上還帶有壹副稚氣,早起7點多天蒙蒙亮,距離學校還有壹公裏的位置,郭麗遇到了壹對抱著孩子的夫婦向她問路。郭麗給他們領路後,問路夫婦為了表示感謝給了郭麗壹瓶汽水,沒喝幾口,郭麗便昏迷。

郭麗被解救回家與母親合照

等郭麗壹覺醒來,她和問路的夫婦已經在去往山東的火車上了,他們告訴郭麗,去辦點事,辦完就把她送回來,“當時我也比較乖,就記得壹路上迷迷糊糊倒了好幾次車,天黑了才到山東。”

當天夜裏,兩人帶郭麗入住了菏澤壹家旅社,次日被送到了菏澤市胡集鄉壹個村莊的家中,看到門口貼著的“喜”字,郭麗才意識到自己被拐賣了,“這個時候已經完了,後來的日子他們天天都管著我,不讓我出門。”

郭麗回憶,曾經為了逃跑,她喝過煤油、吞過鐵釘,“我想讓她們把我送到醫院,只要出去我就能遇到好心人給我爸媽帶個信。”但每次都會請來村中退休的老醫生,把郭麗從“死神”手裏拉回來。

1988年6月,郭麗被迫與李某某生下壹子,那時的她還未滿15歲,“雖然我只有十來歲,但看到孩子,我也心軟過。”但這家人對郭麗的打罵、囚禁,最終還是激發了她逃跑的念頭。

郭麗與兒子合照

1989年2月,郭麗趁著家中看管不嚴,帶著孩子跑到菏澤市公安局報案。公安局的工作人員向她承諾會幫她聯系家人後,郭麗留下老家地址後返回胡集鄉,“回去之後,我每天都會往我家的方向看,盼著我爸來接我。”

大約壹年後,郭麗的父親和民警來到李某某家,將郭麗接回了陜西老家,但走時她卻沒能帶走孩子。回家後,郭麗再婚,生下了壹雙兒女,但由於李某某頻繁給他寄信,郭麗被拐賣的事情很快傳到了她現任丈夫的耳中,“為了兒子的前途,沒想過要追究李某某的責任。”後來由於長期的爭吵,郭麗於1997年與丈夫離婚,

明日親自出庭,希望刑事責任附帶民事賠償80萬

35年後,郭麗心中的五味雜陳再次浮現出來。但與過去不同的是,她清楚,當今在法律的保護下,郭麗不會再受到曾經的辱罵、毆打和囚禁。

2022年3月,上官正義轉發了壹條公安部發布的“3月1日起至12月31日全國公安機關開展打擊拐賣婦女兒童犯罪專項行動”的通知,郭麗看到後希望能追究當年拐賣她人販子的刑事責任。菏澤市公安局牡丹分局於當月立案偵查。在讓郭麗辨認犯罪嫌疑人時,時隔多年,郭麗也對涉案人員的相貌記憶模糊。

2022年3月12日,因涉嫌拐賣婦女罪,被告人趙某某被菏澤市公安局牡丹分局刑事拘留,2022年4月18日被檢察機關批準逮捕,同日被菏澤市公安局牡丹分局執行逮捕,“我當時接到公安局的電話,特別激動,第壹時間我就通知了家人,我想我受的委屈終於能要有個結果了。”

郭麗回憶,在趙某某未被逮捕之前,還沒有那麽記恨他,當她拿到起訴書後,看到趙某某的犯罪經歷,在拐賣郭麗前後還曾多次販賣過其他孩子,“看到這些,我心裏特別難受,當時就特別恨他。”

郭麗告訴大象新聞記者,該案將於12月19日上午在9時在菏澤市牡丹區人民法院壹審開庭。針對此次開庭,她希望法律能夠嚴審嚴判,還她壹個公平公正的審判結果,“我的訴求是刑事責任附帶民事賠償80萬,讓我把當年爸爸為了救我欠的債都還了。”

如今郭麗的心中不再被恐懼所纏繞,她希望能夠大膽地將事實都公開於眾,讓更多人都能關註到身邊的拐賣兒童,“我相信還有很多人還在尋找孩子的路上,希望大家都不要放棄,因為他們可能和我有著同樣的經歷;同時如果您身邊有無名無故來的孩子,也請大家都去舉報,讓他們早日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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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她被拐賣壹案經立案調查,將於12月19日上午9時於山東省菏澤市牡丹區法院開庭壹審。

郭麗告訴紅星新聞記者,1987年她剛上初中,壹天上學路上,壹男壹女抱著孩子向她問路。她順道帶路後,兩人給了瓶汽水,她喝幾口昏迷過去。再醒來時已經在火車上。

隨後,人販子將她賣給山東菏澤市胡集鄉的李某某,並在李某某家人嚴格監視下與其***同生活,並於1988年6月生下壹子,彼時郭麗14歲。

此後李某某壹家對其看管放松並允許其出家門行動。1989年正月,郭麗和幾位嫂嫂趕集時借口上廁所跑到汽車站,坐車到菏澤市公安局,拜托警官給父母寫信。

壹個月後,郭麗被解救回家開始新生活。父母給她介紹了對象,他們結婚生子。然而,李某某壹直騷擾郭麗,並不斷寫信,導致郭麗的被拐經歷被村裏人知曉,帶來風言風語。丈夫也對此不滿,兩人最終離婚。

從那之後,郭麗獨自壹人四處打工,掙錢養家。但李某某仍不斷寫信,她不堪其擾,在2011年,郭麗結識了打拐誌願者上官正義,向他尋求幫助。上官正義在微博上發文替她伸張,隨後山東警方介入調查,但郭麗與李某某生下的兒子勸郭麗,說自己高考,如果父親被抓會影響他前途和娶妻。郭麗才給警方說,別追究李某某責任,讓他不要打擾她的生活。

此後,李某某不再來信。2020年,郭麗得知李某某因車禍身亡。

2022年3月初,上官正義轉發了全國公安機關開展打擊拐賣婦女兒童犯罪專項行動的通知。她看到後心裏重燃希望,想追究當年人販子的責任。

菏澤市公安局牡丹分局的立案告知書顯示,2022年3月,郭麗被拐賣壹案符合立案條件,現已立案偵查。

偵查機關很快就抓到人販子。她提供的壹份菏澤市牡丹區檢察院起訴書顯示,因涉嫌拐賣婦女罪,趙某某於2022年3月12日被刑拘,隨後牡丹區檢察院於7月7日對其提起公訴。

↑菏澤市牡丹區檢察院起訴書圖據受訪者

人販子趙某某曾多次因罪入獄。起訴書顯示,在1993年,他曾因拐賣人口罪被判有期徒刑4年;2003年因詐騙罪被判有期徒刑4年;2014年因詐騙罪被判有期徒刑1年9個月並處罰金10000元。

郭麗告訴紅星新聞記者,這些年來她拼命工作賺錢、養家,沒人知道這些年她內心的苦楚,還有親人不理解,等到案子結束,她的心裏刺就能被拔掉,“我可以堂堂正正做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