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經濟普查幾年壹次
5年。根據2018年8月11日修訂的《全國經濟普查條例》第七條規定,經濟普查每5年進行壹次,標準時點為普查年份的12月31日。
在我國,第壹次全國經濟普查時點為2004年12月31日;第二次全國經濟普查時點為2008年12月31日;第三次全國經濟普查時點為2013年12月31日;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時點為普查的標準時點為2018年12月31日;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標準時點為2023年12月31日。
截止2024年3月我國***進行了5次全國經濟普查。下次的全國經濟普查時間為2028年12月31日零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