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股票行情交易網 - 裝修設計 - 城鄉低保標準

城鄉低保標準

城鄉低保標準:

1、城鄉低保標準為每月487元,每年3693元;

2、農村集中五保戶低保標準為每年6248元;

3、農村分散五保戶低保標準為每年4391元;

4、壹次性臨時救助補貼標準為每年10000元。在沒有調整前,農村低保標準暫時按照以上內容執行。如果有所調整,則按照新出的規定執行農村低保標準。

申請低保的程序如下:

1、申請。由戶主通過村民委員會向居住生活所在的鄉鎮人民政府提出書面申請,並提供有關證明材料;

2、初審。村民委員會收到申請書後,組織村民代表開展民主評議,並對申報對象的家庭情況進行初審,將初審結果在村公示3到5天,並指導其填寫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請審批表,連同申請人提交的全部材料報鄉鎮人民政府;

3、審核。鄉鎮人民政府在校驗申請人上報材料齊全後,正式受理申請人的申請,立即組織入戶核查,對於符合條件的對象,提出補助意見,由村民委員會進行第二榜公示3到5天,對不符合條件的由鄉鎮人民政府通知申請人,對符合條件的上報縣級審批管理機關;

4、審批。縣級民政部門收到上報申請材料後,立即組織入戶核查、復審,進行依法審批,對符合享受農村低保待遇的,通知所在村民委員會再次公示第三榜3天,對無異議的對象發給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及保障金領取存折,對不符合享受農村低保待遇的書面通知申請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十五條

國家建立和完善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

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行個人繳費和政府補貼相結合。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喪失勞動能力的殘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歲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個人繳費部分,由政府給予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