郵政快遞丟失賠償標準2022
1、新《郵政法》的說法,只能賠運費的3倍。
2、有的快遞(物流)公司在運單上(背面)有承運條款,上面壹般有提及,按運費2-10倍的說法都有,也有的是按所托運包裹的重量給出賠償,如每千克20元等,各家快遞公司不大壹樣。
3、很多快遞公司也提供額外保險服務,分為保價和保險兩種。保價就是保多少賠多少,費率壹般為貨物價值的百分之幾(1-5),較貴;保險則是采用商業保險公司的傳統貨運保險條款,費率為千分之幾(1-8),存在壹定比例的免賠額,也就是說不是全額賠付損失的。在快遞業務中,對確實要保的貨物,多數人是采用保價的。
二、國內特快專遞(EMS)郵件賠償標準:
1、保價郵件如發生丟失、損毀或短少,按實際損失價值賠償,但最高不超過相關郵件的保價金額;
2、未保價郵件如發生丟失、損毀或短少,按實際損失價值賠償,按照郵政法、郵政法實施細則及相關規定辦理,但最高不超過所付資費的三倍;郵件如發生延誤,免除本次所付資費(不含包裝箱、保價等附加費用);
3、對其他損失或間接損失,我公司不承擔賠償責任。如因寄件人填寫收、寄件人名址、聯系電話不全、錯誤,導致郵件延誤的,我公司不承擔賠償責任。
三、國際及臺港澳特快專遞(EMS)賠償標準:
1、延誤:退回50%郵費。
2、信函、資料類郵件丟失、損毀:每件400元人民幣。
3、郵寄時未在詳情單上申報價值的物品類郵件發生丟失、損毀:每件400元人民幣。
4、已申報價值的物品類郵件發生丟失、損毀,按申報的實際價值賠償,內件部分丟失、損壞的物品,按實際損失賠償,但最高賠償額均不超過每件:500+60*W(元人民幣)W為用千克整數表示的郵件重量,小數點後零數進為1千克。
5、郵件發生丟失、損毀,除按相關規定賠償外,退還已收取的郵費和特殊查詢費。
四、合同物流賠償標準:
合同物流項目依據合作協議相關條款規定進行賠付。
五、中國郵政速遞物流不承擔賠償責任的情形:
1、由於不可抗力造成的(保價郵件除外)。
2、寄遞的物品違反禁寄或限寄規定的,經主管機關沒收或依照有關法規處理的。
3、投交時郵件封裝完好無拆動痕跡,且重量無減少而內件短少或損壞的。
4、收件人已按規定手續簽收的。
5、由於客戶的責任或所寄物品本身的原因造成郵件損失或延誤的。
6、客戶自交寄郵件之日起至查詢期滿未查詢又未提出賠償要求的。
7、國際郵件被寄達國按其國內法令扣留、沒收或銷毀的。
六、郵政快遞的保險類型:
1、標準快遞:
標準快遞業務提供保價服務,且貴重物品務必保價。各局按照客戶聲明的郵件價值的千分之五收取保價費(最低收取 1元人民幣)。未按規定交納保價費的郵件,不屬於保價郵件。寄件人可對托寄物內容聲明價值,並繳納相應的費用,當貨物在運輸過程中發生損壞時,按照托運人的聲明價值賠償壹定損失。聲明價值及賠付上限每件為5萬元人民幣。
2、郵件保險:
此項服務針對合同物流郵件,以自願為原則。寄件人選擇此項服務時,應確定聲明價值與每票貨物內件實際價值壹致, 依據與客戶的合作協議進行保費的收取。
3、經濟快遞:
經濟快遞業務提供保價服務,且貴重物品務必保價。各局按照客戶聲明的郵件價值的百分之壹收取保價費(最低收取1 元人民幣)。未按規定交納保價費的郵件,不屬於保價郵件。寄件人可對托寄物內容聲明價值,並繳納相應的費用,當貨物在運輸過程中發生損壞時,按照托運人的聲明價值賠償壹定損失。聲明價值及賠付上限每件為2萬元人民幣。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郵政法》第四十七條 郵政企業對給據郵件的損失依照下列規定賠償:
(壹)保價的給據郵件丟失或者全部損毀的,按照保價額賠償;部分損毀或者內件短少的,按照保價額與郵件全部價值的比例對郵件的實際損失予以賠償。
(二)未保價的給據郵件丟失、損毀或者內件短少的,按照實際損失賠償,但最高賠償額不超過所收取資費的三倍;掛號信件丟失、損毀的,按照所收取資費的三倍予以賠償。
郵政企業應當在營業場所的告示中和提供給用戶的給據郵件單據上,以足以引起用戶註意的方式載明前款規定。
郵政企業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給據郵件損失,或者未履行前款規定義務的,無權援用本條第壹款的規定限制賠償責任。
《中華人民***和國郵政法》第四十八條 因下列原因之壹造成的給據郵件損失,郵政企業不承擔賠償責任:
(壹)不可抗力,但因不可抗力造成的保價的給據郵件的損失除外;
(二)所寄物品本身的自然性質或者合理損耗;
(三)寄件人、收件人的過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