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麽用毛概的知識解析富士康跳樓事件?
首先在政治方面。我國的憲法第壹條就規定“中華人民***和國是工人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專政的社會主義國家。”我國的立法機構是人民代表大會,那麽工人階級的領導地位,首先應當體現在立法層面上。
第11屆全國人代會***有代表2987人,全國13億人,平均每43.5萬人中選出壹名代表。在這次會議中,首次出現農民工代表3人,他們代表了近2.3億農民工,這雖然可以說是壹種進步,但顯然這個結構不能說是合理的 ,因為平均每7600萬農民工中才有壹名代表。當然還可以解釋為,農民工的利益是可以通過代表中的黨員來實現的,因為黨是工人階級的先鋒隊。理論上是可以這樣認為的,但不可忽視的是,來自各階層的代表在很大程度上是代表他那個階層利益的。妳不能指望企業家、文藝界或者政府官員中的黨員代表能夠充分反映工人的利益和訴求,他們即使有這種願望,或者做了壹些調查研究,也難有工人自己親履親為的感受。
所以說,只有結構上、程序上的合理,才能為立法上的合理提供保證。換句話說,只有在各級權力機構中保證工人合理的代表性和話語權,才能體現出工人階級在政治上的平等。當然,從憲法賦予的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通訊、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等很多方面都需要政治上的平等,但首先是在這個社會上話語權的平等。只有這樣才能使得包括農民工在內的數億工人心情舒暢,從而為實現真實的和諧社會奠定壹個堅實的政治基礎。
在這個全國關註的事件發生的背景下,出現了壹個奇怪的現象。人們非常希望聽到的,曾被稱為工人“娘家人”的工會的聲音,但從“全總”到“富士康”的基層工會幾乎集體失聲。我們理解現在的工會在企業,尤其在私營企業中的尷尬地位。據說在壹些地方的私營企業內必須征得企業主的同意才能成立工會。在深圳“富士康”的42萬名員工中僅有15名工會工作人員。而按規定每1000名工人中應該配備1名工會幹部,以這個比例推算,深圳“富士康”應該有420名工會幹部。15比420,這是壹個什麽樣的差距。妳能夠指望這15名工會幹部反映42萬工人的心聲、維護他們的權益嗎?
作為維護工人權益的工會的邊沿化,從另壹個方面反映出工人社會地位的現狀。
在談到“經濟錯位”的時候,讓我們先回顧壹條新聞:去年年底,頗有影響的美國《時代》周刊發布了2009年的年度人物。“中國工人”作為壹個群體被列為該年度人物的亞軍。該周刊給予他們的評語是“中國經濟順利實現“保八”,在世界主要經濟體中繼續保持最快的發展速度,並帶領世界走向經濟復蘇,這些功勞首先要歸功於中國千千萬萬勤勞堅韌的普通工人。”
與此同時《華商報》的記者範大中有如下的評論:如果是贊美,那這太虛偽了。人類不是蟻族,不應該有人整日勞作卻得不到應該有的報酬。享受著工蟻勞作的成果卻以溢美之詞去贊美他們的勤勞,這是不公平的,憑什麽心安理得地讓這個群體做妳們的工蟻?
是的,我要向這位記者致敬,因為他主持了公道,說出了我們想要說的話。是的,我國改革開放以來經濟的高速增長,GDP連續的以10%的速度遞進,在短短的31年的時間內完成了老牌資本主義國家200年的資本積累,靠的是誰?就是這些普通的工人,普通的勞動者!而他們得到的報酬是什麽?不必說發達國家,就是與相當多的發展中國家相比,其工資也屬於最低的壹個層次。據新華社編發的壹篇調查報告披露“在發達國家,工資壹般占企業運營成本的50%左右,而在我國則不到10%(見《大河報》5月11日第2版)”。
以“富士康”為例,他們何以就把900元的最低工資標準的下限變成上限?不加班就難以得到多壹點點的報酬。他們又何以屢屢突破國家每月加班不得超過36小時的規定,而達到每月加班100多小時?他們的總裁郭臺銘關於“富士康絕非只要錢不要命的血汗工廠”的對社會的回應,又有多少說服力呢?
“富士康”的壹位發言人在危機公關的答記者問時,不無自得的說:“就在自殺事件的同時,在工廠門外還有3500名排隊報名的應聘者。”這說明了什麽?只能說明妳們只不過能夠不拖欠工資、給予應有的社保而已。而為著難以與他們創造的財富相稱的微薄的薪酬,他們便不惜以自己的全部體力乃至人格,抵押為壹個高速運轉的機器零件。這更說明了工人們經濟錯位的嚴峻的現實。
在有關專家、學者提出的應對自殺的措施中,有提出“積極開展自殺預防和幹預工作”的、有建議“設立求助專線和宣泄室”的、有主張“在工廠、宿舍建立有效的預警機制”的,還有建議“組織啤酒晚會、職工運動會、歌唱比賽”的等等。應該說這些意見和建議是可以“於事有補”的,但絕非根治之方。
壹位“富士康”的青工在電視訪談中說:“富士康頻繁的自殺事件,對於社會來說只不過提前了5至10年,不從根本上解決,今後將會成為壹個普遍的現象!”這絕不是壹句無端的駭人聽聞的預言。
那麽我們的結論是:要根本解決青年工人自殺的問題,必須立即從法律、制度的層面上切實的提高工人的政治地位和經濟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