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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動滑板車如何選擇?費電不

近兩年,電動滑板車已經從以往科幻電影中走進現實,成為很多年輕人最喜愛的單人通勤交通工具。

但相關領域專家早有警告,這種以遊樂為主要目的的電動滑板車,並不適用於復雜的城市道路交通,對使用者存在安全隱患。

現在,這種觀點被進壹步證實。

國內媒體報道顯示,北京市消協昨日公布了壹份針對電動滑板車的測試結果。其中,車速過快、剎車不靈、蓄電池容量達不到明示標準等問題普遍存在,

此次測試包括了來自上海、浙江、江蘇、廣東等省市20個企業生產的20個品牌的電動滑板車樣品。

經測試,20個電動滑板車樣品中,16個樣品最高時速超過了20公裏。根據相關標準規定,電動自行車的最高車速為每小時20公裏,最快的甚至達到了時速27公裏。

而令人更加驚訝的是,在速度超標的情況下,這些電動滑板車的剎車系統也普遍較弱,按照相關標準,電動自行車以最高速行駛時,幹態制動距離應不超過4米,而樣品中有19個樣品幹態制動距離遠大於4米,最差的五個品牌產品剎車距離甚至超過了9米。

最後壹個令很多消費者不滿的地方就是電池續航。

此次比較試驗中有兩種樣品的蓄電池容量明示與實測差距較大。其中,最嚴重的壹款電動滑板車標稱電池容量10.4AH,實測則只有7.8AH。

針對電動滑板車所存在的上述這些問題,北京市消協給出建議稱,電動滑板車、平衡車、獨輪電動車等屬於國內新興的電動行駛工具,不符合我國機動車安全標準,也不在非機動車產品目錄內,因此是不具有路權的,屬於法律法規禁止在道路上通行的交通工具。

這些車只能視為休閑娛樂工具,在壹些專用場地和封閉道路、封閉場所內使用,不能作為交通工具在道路上使用。

市消協建議,交通管理部門應加強對非機動車尤其是新興行駛工具出行安全的宣傳,制定相關的交通法規。